3月17日,工业品公司、**公司向各业务往来单位发出函告称,李*源、杨*太、曲-敏同志自1998年3月17日止,工作另行安排,今后上述人员与贵单位发生的任何经济业务往来均不代表我公司和金鹰商场。1998年3月30日,李*源等人另行注册成立了**陆公司,李*源任法定代表人。
1998年4月4日,工业品公司同意李*源等10人调出,并在工人商调联系表上盖章。在李*源提出辞职申请的前一个月时间里,**公司支出货款360余万元。另外,该公司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信誉较好,有些供货厂家给予同意延期还款或银行承兑的优惠政策。另查明,**富士达集团有限公司曾于1998年3月6日在**公司召开过“富士达自行车、摩托车98‘新品展示会”,有九个厂家二十三个客户到会。次日,**公司向**富士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订购摩托车一百辆。工业品公司曾经与**巨凤自行车有限公司、**富士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特山东销售部有业务往来。原审法院认为:李*源辞职前支付的都是**公司欠厂家的货款,没有约定付款日期,可以随时支付,因此,李*源支付货款属于职务行为。工业品公司、**公司没有提供不应支付这些货款的证据,故其主张的李*源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该公司的“一贯经营原则”,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理由不能成立。工业品公司和**公司诉称李*源在离职时带走了1998年3月6日订货会上所有的订货合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公司所举证据仅能证明曾开过订货会以及出席会议的客户名单,不能证实会上签订过订货合同并被李*源带走,因此,该项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
关于“亮甲”产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19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345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161人看过
-
“中化”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19人看过
-
电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76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公开宣判
274人看过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
有关于不正当竞争纠案赔偿的依据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3关于不正当竞争纠案赔偿的依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突出强调了损害赔偿。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应承担的是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应负责赔偿受害人(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因其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损失。
-
公司拟有了不正当竞争纠纷,哪些是不正当竞争纠纷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5参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1-(第一至七部分)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 157、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纠纷(3)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4)伪造产地纠纷 158、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159、虚假宣传纠纷 160、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 161、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 162、捆
-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5商标权侵权主要是假冒伪劣、傍名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一系列侵犯权利人商标权的行为。 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
不正当竞争纠纷适用不正当竞争法的例子?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6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诸如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侵权等知识产权类侵权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落入不正当竞争行为之范畴,受损害方就有权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法律救济。因此,一种经营行为、虚假广告等各种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兜底法,是各类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专门法时的最后保护屏障,及侵犯商业秘密。所以,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判断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应当以该法的总则条款解释分则条款,使某些明明是扰乱市场经济活动的不
-
深圳不正当竞争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有关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立法、司法解释等法律规范的总和。即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外,还包括商标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止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