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具体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0:40:07 413 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一、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

二、土地使用税漏交判刑多少年

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内容
    对于土地的使用方法也各有千秋,如各种企业的商业用地,还有我们目前发达的铁路用地,以及房产用地等等,相关法律对这些不同使用类型的土地也有某些规定,但对于土地使用者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内容,今天就为您解决心中的疑惑。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一)基本规定1、业务概述: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二)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1、业务概
    2023-04-19
    427人看过
  • 企业商住房土地使用税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商住房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最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新的做法,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因为国内有小部分地方已经出了相关管理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一般的住宅房子用来商住房,工商部门也已经开始对于非商业用房或者商住房
    2023-03-01
    59人看过
  • 卖土地使用权上哪些税,内容是什么
    卖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的税款的内容是: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具体内容拓展1、以东城区地税局为例,实行区域通办,“营改增”后,地安门东大街88号、体育馆西路8号、安定门外地兴居7号三个办理点,继续对市民开放,受理个人房屋转让的涉税办理。办理流程也基本和目前相同:买卖双方携带房屋交易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发票等基本材料,到窗口核实、确定交易涉及税种,填写相关税种申报表后,经复核无误的,缴纳具体税费并获得票据证明。2、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确定销售额,确定依据可以是纳税人近期销售同类不
    2023-06-26
    487人看过
  • 土地托管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1、流程:土地托管先由托管人向托管中心发起,托管中心做好信息登记和审核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意向受托的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个体申请报名登记,托管中心聘请专业的代理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竞价招标,为了节约农户成本,竞价低者得,并在官方网站发布成交公告,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出具“土地托管鉴证书”,“土地托管鉴证书”的发放者和“交易鉴证书”的发放者不同,“托管鉴证书”主要发放给合作社、养殖大户等主体,为方便其向银行贷款筹集资金耕种。2、内容:统一供应种子、化肥、农药,统一提供耕种、浇水、打药、收割,统一开展植保、栽培、土肥等各种农业技术的培训、指导与现场诊断协商销售或回收农产品。一、办理收费的货代托管营业执照有哪些流程个人从事托管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由登记机关对材料的
    2023-03-22
    29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标准河北省具体有哪些
    一、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二、征收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三、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四、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一)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三)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五、纳税地点在应税土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政策: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07年6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9号公布,根据2013年1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
    2023-03-03
    15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拍卖程序及具备的内容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一、适用范围: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二、所需资料: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6、1:1万地理位置图(1份);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8、地籍图(5份)。一、委托人与拍卖人的名称、住所等内容。名称、住所是当事人的代号和居住地,规定合同必须定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内容,主要是便于双方及有关
    2023-04-24
    2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税有哪些具体类型
    土地使用权流转税的具体税种是什么?1。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及其他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1)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对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转让,以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减去总价和附加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减去土地使用权原价”是什么意思?如果土地是从政府取得的,原价是指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是从其他企业取得的,也要看当时缴纳的契税数额。如果按高评估价计算,则扣除额为评估价(评估价不含税);如果按合同金额计算,则扣除额仅指发票上标明的不含税价格。(2)城建税及其他附加:实缴增值税*1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3)印花税:合同标价(非评估价)*0.05‰(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新增*税率扣除额增值=价格(如果评估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如果评估价格低于
    2023-05-02
    257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体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流程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3)因买卖、转让地上
    2023-08-06
    242人看过
  •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核减具体规定是哪些
    1、如何减免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如何暂免土地使用税(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
    2023-03-03
    19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有三种情况: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村里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发包;依法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2)土地承包的不同类型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是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由农民集体使用,土地必须用于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时才能承包。(三)承包人义务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7856县892438952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43人民4561批准,乙方自愿以个人承包经营的
    2023-08-08
    452人看过
  • 减免土地使用税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
    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困难减免。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4、贫困地区减税。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条例第5条)5、
    2023-06-15
    63人看过
  • 《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住宅使用说明书》包括如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件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对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质量问题的,开
    2023-05-01
    1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
    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3、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
    2023-04-12
    17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目前,农业部已经在各地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2023-03-24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租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是由谁缴纳,具体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
    • 土地使用权核算内容具体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6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其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如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土地使用权,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 地下土地使用税具体应该怎样缴纳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
    • 土地使用权变更税都有哪些具体的税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6
      1、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处说的“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是什么意思?如果土地是从政府手中取得,则原价指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是从别的企业受让的,还要看
    • 冷冻仓库土地使用税具体怎么征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1、一般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