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指法律按照一定的标准规定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以及证明何种事实存在或法律要件事实的存在。由于民事案件乃民事权益之争,在当事人之间,一方主张权利,对方必然要设法主张对方的权利不存在或已变更消灭。
这些权利主张或免除利益的主张必须建立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之上,而这些事实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称为法律要件事实。由于法律要件事实中只有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时才能导致法律的适用,故认定哪些是法律要件事实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规范以及作为诉讼主张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都是具体的,这就要求对各种有关法律规范及法律要件事实进行具体分析。可以从分析举证责任划分来确定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以及有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也要举证加以证明;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请求,也应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实行无过错责任的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劳动事故等诉讼,依立法精神原告方或反诉方只需要举证证实发生了侵权后果即可,被告方必须证明对方是故意的或者是重大过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就要承当民事责任。
(三)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在执行推定过错的责任中,原告方或反诉方的责任是证明自己因为对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而受到了伤害或损失;被告则必须承担举证证实自己已经尽到了法定责任。在道路、公共场所施工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否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能够证明自己提供了相应的警示标志并采取了安全措施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方或反诉方一要证明自己因为对方的失误给自己造成了人财损失,二要证实对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而被告方则要举证证明自己确实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警示和安全义务。从数量上看,原告方或反诉方似乎去证明两个法律事实即损害结果和损害原因;
但实质上,举证的重心依然在被告方,因为受损害事实已经是铁定了,否则就不会有诉讼(欺诈诉讼除外)。被告方不举证,就意味着自己败诉,这是法律事先设定的。法律的天平是向受损害方倾斜,特别加重了施工方的义务。
(四)过错原则。无论是有关合同的诉讼还是有关侵权的诉讼,过错原则都是适用的。从证据学的意义上讲,证实对方的过错,侵权之诉中的权利主张者必须用证据证实法律事实,而相对方也必须如此。
即使是合同中一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合同双方都有将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证据来放大自己利益要求,削弱对方证据的攻击力,并减小权利要求的幅度。这种诉讼举证责任是对等的。
(五)公平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有一种特殊的案情,就是原被告双方都不能举出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自己主张。但是,如果不对原告方或反诉方予以赔偿或补偿,或者要求被告方承担一定责任,就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共,不足以安慰受害方,不足以安慰受害方及其亲属的心灵。
-
民事诉讼的要件事实分配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执行异议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478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怎样规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
3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一样吗?
3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135人看过
-
浅议民事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司法适用
498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医疗事故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医疗事故的诉讼】医疗事故侵权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项事实,较易于证明。但对于第、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概念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
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01、首先,应当由原告举出盖然性的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了损害的结果。 2、其次,由被告证明其不存在滥用权利的行为,公司人格不存在形骸化,无虚假出资,公司人事、财务、业务完全独立,公司账目真实、完整,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等情况,从而抗辩原告的诉讼主张。
-
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否约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2可以。 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订立举证契约,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由何方当事人提出某些证据,或某一事实应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负担,或纠纷发生,应由何方承担证明负担,但此项约定应当符合经验法则、公平原则,并考虑证据的保持情况,且不得违背法律的明文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8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