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14:54 414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

1、刑事案件上诉不能撤回的情形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知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二、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刑事诉讼二审应当发回重新审判的情形包括两种: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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