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设立遗产管理人的规定和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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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如下情况下能够指定遗产管理人:相关人员对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若当事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简单来说,遗产管理人是对死者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防止遗产在管理过程中被转移、隐藏、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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