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网址:http://wssp.hzxzfw.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作出审查决定。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审查,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作出审查决定。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审查,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惠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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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什么管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4-05-10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建立管理组织的基本要求,一是管理组织成立要在当地宗教团体和宗教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民主协商方式产生。二是组织成员要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及设立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三是管理组织人选须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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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5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需要变更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寺观教堂的审批程序办理,并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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