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定义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1:03:02 360 人看过

农民工指的是拥有中国大陆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在确定构成工伤的情况下,之后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四十五条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农民工工伤的赔偿范围主要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2023-06-24
    190人看过
  • 农民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和范围
    农民工因工死亡补偿标准如下: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工死亡,可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工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标准以供养亲属年龄、待遇率和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具体标准如下:(一)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领取期限为实际年龄至18周岁;(二)供养亲属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领取期限为200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至70周岁之间的,每增加1岁,待遇减少4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上的,领取期限为60个月。有几个供养亲属的,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农民工生前150个月的工资。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本人(或供养亲属)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津贴、丧葬津贴和一次性死亡津贴时确定,本人(或供养亲属
    2023-08-07
    69人看过
  •  工伤范围与定义的详细说明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或者是在单位内患上的职业病。工伤的范围包括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或者是在单位内患上的职业病。而工伤的范围则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工 伤 有 哪 些 类 型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工作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者患病的现象。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工伤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患病的现象。例如,在工作期间,因突然的机械设备运转导致手指被卷入而发生的工伤事故。2.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从事具有传染性、易感性、职业性危害的工种中,由于长期接触或者吸入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
    2023-09-07
    78人看过
  • 民法如何定义近亲属的法律范围
    一、民法如何定义近亲属的法律范围民法典中对于近亲属的规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民法典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条文中出现了:“近亲属”一词,关于近亲属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二、近亲属可以做辩护人吗可以。近亲属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可以作为辨认人的有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律师比较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
    2023-08-18
    297人看过
  • 2024农民误工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农民误工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2023-12-14
    224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的赔偿范围
    征地补偿标准
    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它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第十九条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
    2023-07-02
    473人看过
  • 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行业范围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范围如下:1、以农民工为一方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2、涉及农民工财产支付的劳动争议案件;3、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4、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刑事案件;6、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权纠纷;7、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工伤鉴定包含哪些范围包括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4.旧伤复发的确认;5.现有伤残与工伤关系的确认;6.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7.其他法定劳动能力鉴定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3-07-15
    358人看过
  • 群死群伤的定义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群死群伤的定义范围为:1.特别重大群死群伤事件: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2.重大群死群伤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3.较大群死群伤事件: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4.一般群死群伤事件: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
    2024-05-02
    353人看过
  •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有哪些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一)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二)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三)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四)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六)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纠纷案件;(七)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一、九类案件是哪九类?九类重点关注的虚假诉讼犯罪易发的民事案件如下:(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二)涉及房屋限购、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的以物抵债案件;(三)以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四)以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已经被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五)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
    2023-03-21
    394人看过
  • 性骚扰定义范围
    民事责任
    一、性骚扰定义范围性骚扰定义范围如下:1.言语性骚扰言语性骚扰是指任何人当面讲让受害者感到尴尬或不舒服的关于性的言论。2.行为性骚扰行为性骚扰一般指做出令受害者感到不适的低俗下流的动作,对受害者动手动脚,触摸受害者的身体敏感部位等。3.环境性骚扰环境性骚扰指的是通过布置环境给受害者以不适和被侵犯的方式,比如摆放性刺激图片、淫秽书刊物品,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等。4.校园性骚扰二、性骚扰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性骚扰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且如果造成一方损失的,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三、性骚扰的判断标准性骚扰的判断标准如下: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2.行为方式的认
    2023-04-30
    227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民事责任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对犯罪分子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造成受害人伤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对犯罪分子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以上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造成受害人伤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 通 肇 事 罪 民 事 责 任 是 什 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民事责任方面,交通肇事罪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9-01
    290人看过
  • 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农民工养老保险一、适用范围。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二、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三、转移接续。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
    2023-05-05
    119人看过
  • 工伤的定义和范围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2024-04-19
    498人看过
  • 工程现场签证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就合同条款及合同清单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必须发生的而又无法在竣工图中体现的责任事件要求赔偿的工程文件。作为施工单位,多数情况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也存在向其他项目参与方索赔的现象。一般是由施工单位做出详细记录,经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办理签证结算的依据。由于签证具有时效性和不可追诉性,因此在签证事件发生的有效期内,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收集相关支持文件,以保证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1、提升合同签订管理效率当施工企业确定投标以后,要先对该项目是否合法进行考察,保证发包方工程是合法的。除此之外要了解发包方资信状况以及工程项目款项到位情况。在获取招标文件以后,施工企业方面应当对其进行深入化研究,掌握招标文件及业主意图,进而研究投标战略。编制投标法律文件,在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基础下,做出最优选择。虽然我国法律条款中规定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是平
    2023-06-24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工伤范围定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在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
    • 农民工工资统筹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农民工工伤统筹工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
    • 农民工失业保险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农民工的范围及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赔偿金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 工伤待遇的确定,不看户籍,更不区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 并且,法律中无农民工这个概念。)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
    • 农民工工伤属于什么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5
      这个看你与谁发生纠纷,如果你对人社局不认定工伤的,属于行政案件,你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你如果对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的,这个属于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