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以及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8:11:48 368 人看过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类型有: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特征

合同变更的特征有:

1.合同变更通常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合同变更只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的主体保持不变。

3.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关系的全部变更。

4.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谈不上合同变更;合同已履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消灭,也不可能变更。

5.合同变更是使合同增加新的内容或改变合同的某些内容。

三、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合同变更应符合的条件有:

1.法定变更的,应当满足法定事由成就、合同难以履行等条件;

2.协商变更的,应当满足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有效存续等条件;

3.约定变更的,应当满足约定变更事由达成、当事人主动提出变更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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