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是否归类为诺成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17:25:59 76 人看过

定金协议并非那种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就可以生效的诺成性协议,而恰恰相反,它是一种建立在实际交付定金基础上才能正式生效的实践型协议。

所谓诺成合同,便是仅仅依据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述一致便可达到签约目的的合同类型。

然而在定金协议中,如果与之相对方未能切实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且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那么给予定金的一方将无法请求返还所付金额,反之则必须双倍偿还定金的数额。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定金协议是一项实践意义上的协议,在其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违约行为都将导致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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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2日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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