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9:30:22 348 人看过

1、申报。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确定申请类别。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上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3、核准。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调查对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情况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4、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分别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及时通知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哈尔滨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制标准、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二)新中国成立前的退伍军人;(3)参与市政府组织重点工程或危房改造的搬迁户;(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70%。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单身申请人和3人以下(含3人)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3人以上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流程。户主或者其委托的家庭成员应当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立案调查、取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
    2023-05-08
    78人看过
  • 哈尔滨保障房申请流程
    1、申报。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一名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户建立档案,并将档案及申请材料一同上报区、县(市)政府指定机构;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3、复审和登记。区、县(市)政府指定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区、县(市)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复审合格的,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办理:(1)申请家庭户口在市区的,由区政府指定机构上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2023-05-29
    252人看过
  • 哈尔滨男兵应征入伍办理流程
    1、应征青年在报名阶段登陆“”;2、进行填写个人信息(第一次需注册用户,学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3、填写完兵役登记进行;4、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应征青年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审核表(报名成功后会出现打印选项);5、携带表格和应征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武装部直接报名应征;6、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注: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更多男子征兵、女子征兵、直招士官、征兵体检等详细信息
    2023-05-29
    333人看过
  • 哈尔滨办理房产继承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3、进行房屋测绘。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没有房产证的买卖有效吗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没有房产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物权变动
    2023-03-06
    245人看过
  • 哈尔滨网上申请护照办理流程
    登陆黑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1、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后点击“本人已阅读申请须知”前的小方框2、选择办证类别,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有红色*号标记的为必填栏3、在“是否预约申请”处选“是”,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时段进行预约4、选择保存信息,依次打印申请表正面、反面5、在约定的时间段前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办理证照申请步骤2日起,省公安厅门户网站“龙警网”平台开通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哈市城区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预约申请,并按预约时段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哈市道里区经纬头道街6号)办理,省却长时间排队等候。【申请人群】哈市户籍居民均可网上申请据介绍,具有哈市户籍的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区居民都可在网上预约申请。【办证类型】网上预约可办三种证照网上预约申请可以办理普通护照类(出国申请)、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类(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地区团队
    2023-05-29
    379人看过
  • 哈尔滨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3、进行房屋测绘。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如何认定房屋产权房屋物权存在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确权,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据,让不动产部门进行审查,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4-03
    462人看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现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六月九日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2004年5月13日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购买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第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第四条凡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23-06-10
    485人看过
  • 哈尔滨税务申报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原标题:申报缴税流程图说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纳税在报送纳税申报表的同时,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材料;(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鞍山街19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95105183
    2023-12-04
    73人看过
  • 哈尔滨房屋安全等级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1、初审;2、房屋安全鉴定;3、复审;4、核发批准书。办结时限10日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办理依据无
    2023-12-02
    233人看过
  • 关于哈尔滨收养孤儿的办理流程
    关于收养孤儿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承办单位】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办理地址】香坊区香安街187号【联系电话】82261068【办理条件】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年满三十周岁;4、孤儿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1、表达收养人意愿的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3、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需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的检查证明;5、孤儿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6、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组织做监护人的应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7、其它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办理程序】办
    2023-05-10
    56人看过
  • 齐齐哈尔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位置购买经济适用房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追求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合同按新《民法典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
    2023-05-30
    194人看过
  • 哈尔滨公司注册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
    事项名称: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机构:新设立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的,在市工商局登记窗口办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在拟设公司住所所在区工商分局登记窗口办理;已设立公司办理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在其档案所在的登记机关办理。办理地址:省局、市局及分局、县(市)局登记窗口办理条件:(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2023-05-10
    392人看过
  • 哈尔滨二手车买卖过户办理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2023-05-10
    428人看过
  • 哈尔滨集体单位办理健康证流程
    集体单位(100人以上)如需上门服务,需提前15日与本体检科电话联系预约,以确定时间、地点、人数及检查项目。在确定体检日期的前一周,请联系人携带体检者二代身份证到本中心从业体检受理大厅领取体检表,提前发给职工,并按要求布置好体检场地和按约定时间组织人员配合体检。体检三个工作日后请联系人到受理大厅证照室领取健康体检合格证,安排体检异常者复检。
    2022-11-17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哈尔滨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1、买下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另一半、直系血亲、同户人员,且无住房公积金借贷、无提取住房公积金返还住房借贷委托的。 2、买下经济适用房借贷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有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屋权人的另一半、直系血亲或同户人员中的共有借债人。
    •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 哈尔滨买下经济适用住房提取要求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
      1、买下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另一半、直系血亲、同户人员,且无住房公积金借贷、无提取住房公积金返还住房借贷委托的。 2、买下经济适用房借贷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有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屋权人的另一半、直系血亲或同户人员中的共有借债人。
    •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1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5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5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价格、民政、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