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学校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要担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5:10:47 374 人看过

一、签完学校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要担责吗?

签完学校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生在校受伤学校拒绝承担侵权责任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学生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总的来说,学生在校受伤以后,关于学校是否要担责的这个问题跟安全责任书没有任何关系,主要取决于在学生受伤的整个过程中学校是否有过错,而且,学校是否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应当由学校提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责任相关文章
  • 住校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住校生被打学校不用承担全部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小孩在学校被打没有明伤可以报警吗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伤情鉴定。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23-08-11
    489人看过
  • 在学校被蛇咬了学校承担责任吗
    一、在学校被蛇咬了学校承担责任吗在学校被蛇咬了学校需要承担责任,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依据《学
    2023-04-14
    140人看过
  •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学校还要负责吗?
    通常学校放假期间,内宿生即会离校回家,学校则不用再继续承担监管责任。不过,有些学生放假期间留校学习,期间又遭到伤害的,将直接影响学校是否继续负担责任。实际上,按规定,校方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免除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不负担损害赔偿责任。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应认定为学生校外受到伤害;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通常在学校放假期间,学校对学生是不负有责任的。不过,有些学校在放假期间,并没有严格要求学生离校,如果学生因此继续留校学习,继而受有伤害的,其实学校不能免除责任。因为学校接受了内宿生留校,说明还继续负担监管责任,如果留校生在监管范围内遭到伤害的,自然可以主张学校赔偿。确定学校在该情况中负有责任的,那么将根据事故
    2023-08-12
    175人看过
  • 民法典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吗
    民法典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小孩在学校受伤责任如何划分民法典小孩在学校受伤责任应由学校或者侵权第三人承担。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小孩受到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导致小孩在学校受伤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23-08-12
    385人看过
  • 校园安全:学生意外事件与学校责任
    学生在学校出现意外事故,若老师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如何认定学校的责任?案件回放:小元和小阳都是某中学的学生。小元刚转学来时间不长,对环境还没有熟悉,跟同学关系也很一般,朋友不多。一次在操场上打球,认识了同年级不同班的小阳。小阳是这所中学的借读生,两个居然一见如故,很快称兄道弟起来。一天打完球后,小阳因为衣服脏了,借走了小元的校服。第二天,在操场上自由活动时,小元向小阳索要之前借给他的校服,言语间小元开了小阳的玩笑,小阳一
    2023-07-12
    394人看过
  •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学校担责还是老师担责
    一、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学校担责还是老师担责1、要根据孩子的受伤情况来决定是老师、学校还是其他人担责。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存在责任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无义务无过失。这种
    2023-06-16
    244人看过
  • 学校保障:孩子在校内受伤,学校应负主要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怎么处理孩子在学校受伤可以起诉校方。主张医疗费、营养、误工、交通、精神损害等费用。在确定费用后尽快起诉,因为在孩子治疗期间,可以让法官更好的感受孩子受到的伤害,这样在主张精神损失,营养费等可以赢得法官的心理认同。要准备的材料有:1、起诉书;2、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接诊证明、所支出的费用清单、陈述事件的报告材料、校方的行为证明、电话记录等;3、支付费用的收据和发票等;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如下: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
    2023-07-03
    475人看过
  • 校园安全:学校在受伤事件中应承担的职责
    在学校受伤学校承不承担责任根据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在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在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第三人人身伤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学生在学校参加运动会受伤学生是否应负责学生在学校参加运动会受伤学校负责。教育机构的责任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
    2023-07-07
    213人看过
  • 学生砸伤同学学校承担责任
    两名中学生在自习课时发生矛盾,小刘顺手拿起课本砸向小程,致使小程右眼受伤。2012年1月9日,新郑市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小刘的父母赔偿小程71053.25元,学校在小刘父母不能完全支付赔偿款时,补充赔偿4305元。在新郑市某中学上学的小刘与小程两人,系同班同学。在2011年4月22日下午的自习课上,小程扭头与后面的同学说话,而旁边的小刘觉得小程很影响自己的学习,两人就吵了几句。最后,怒气之下,小刘顺手拿起课本砸向小程,不料将小程右眼砸伤。后小程父母带小程先后在新郑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先后花去医疗费3770.44元,但始终无法使小程的眼睛治疗恢复到正常视力。经河南省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某的右眼视力下降构成九级残伤。随后,小程父母将小刘父母及其学校告上了法庭。小程父母认为是小刘的伤害和学校的疏于管理行为共同造成了小程的损害后果,小刘父母刘某某、
    2023-06-06
    314人看过
  •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侵权责任有吗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一、校园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的界定1、直接的责任形态和间接的责任形态。这是侵权责任的最基本的责任形态。这种判断的标准主要是责任是有行为人自己承
    2023-06-22
    438人看过
  • 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学校责任吗
    一、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学校责任吗孩子在学校参加活动受伤学校不一定有责任,学生在八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学校在八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以致管理职责,由学生承担举证责任。二、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都有: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
    2023-04-30
    436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感染肺结核,学校有责任
    如果学校应该采取措施但不采取管理过错的,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只要学校管理层是尽责的,就不承担责任。可以和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所需的具体信息包括病例证明、医药费用清单及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及发票,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校舍、场馆、学校、学校、学校等,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教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二)学校的治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的,或者管理不力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课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5)学校明知教师或其他教职工患有不适合教育教学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六)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劳动、体育
    2023-05-31
    181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遭受伤害,什么情况下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
    2023-05-03
    240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手臂骨折是学校的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手臂骨折是学校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学校、幼儿园和其他依法负有教育义务的教育机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未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第三人侵犯未成年人权利,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校舍、场地、场地等,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校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的,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
    2023-05-31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安全责任的内容: 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的指令、规定,... 更多>

    #安全责任
    相关咨询
    • 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受伤后,学校有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学生家长即与学校建立了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委托监护关系。因此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不论学校对在校学生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存在过错,学校都应承担未尽监护
    • 非本校学生在学校受伤老校校方承担责任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2
      不需要.学校只对自己的学生负有监督责任,私自来学校的其他学校的学生,学校没有保护管理的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对其在学校受伤负责。
    • 学校要求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合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5
      学生安全责任书是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
    • 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不承担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
    • 孩子上学前班在学校受伤,学校要担多少责任,家长要担多少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此规定针对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伤害时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其中首次明确了对于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要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受伤害,首先认定幼儿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