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必须满足才能构成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2:50:06 313 人看过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的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三)行为

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须补偿

今年5月,昌平区兴寿镇某学校与两名门卫赵某和张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但几天前,赵某和张某先后到学校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校方认为解聘是经过双方协商的,对方再提补偿没有道理,而张某二人则认为,自己在学校当了六年门卫,无任何过错和失职行为,学校解聘理当给点生活补偿。双方由此引起争议。

学校负责人为此来到兴寿司法所咨询,学校是否该给补偿?工作人员解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工作人员介绍,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人员解释,按以上条款和负责人叙述的事实,学校与两名门卫之间的劳动关系事实存在了6年多,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即两名门卫支付经济补偿。为此,学校应向二人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作为原告起诉?
    原告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个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权利的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
    2023-08-06
    192人看过
  • 哪些条件必须满足才能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哪些条件必须满足才能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5.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则需法人的名称。必要时还可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执照;2.合同标的: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需要说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数量等;如果是提供劳务,则要说明劳务的类型、劳务的标准;3.价格:要注意货币单位;4.履行期限
    2023-10-06
    451人看过
  •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怎么构成的1、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1)主体为一般主体;(2)客观上表现为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3)在主观上表现故意;(4)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5
    112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认定须满足一定条件
    小王:我在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同时还在一家保险公司就职,请问,我是否与两家公司均存在劳动关系?律师:双重劳动关系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理论,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隶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由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人事档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所以,你不属于上述人员范围。
    2023-06-10
    358人看过
  • 构成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一、农民工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初步判断是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分具体情况,农民工只是一种群体的称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里面的情况还有很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虽不能认定民工与建筑企业为劳动关系,但农民工的权益也并不是得不到法律保护,如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可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包工头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二、上班五天没签合同有工资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者上班5天辞职的,是有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一次性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
    2023-03-12
    121人看过
  • 涉及挪用资金罪必须满足哪些构成条件
    一、涉及挪用资金罪必须满足哪些构成条件涉及挪用资金罪必须满足以下构成条件: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主观方面是故意。4.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
    2023-08-15
    319人看过
  • 串通投标罪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定罪
    一、串通投标罪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定罪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二、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时效是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
    2024-01-03
    167人看过
  • 开发商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销售商品房?
    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应具备的条件有:(一)开发企业具有合法身份及资质;(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开发商如果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其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协议书》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式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据此规定,支付定金的认购行为属于商品房预售范围。作为购房人一定要首先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销
    2023-07-06
    142人看过
  • 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
    2023-07-04
    294人看过
  • 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
    首先,收养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其次,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收养。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体现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儿童收养程序如下: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3、审查合格后,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
    2023-07-08
    336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必须满足才能进行法定结婚的
    一、哪些条件是必须满足才能进行法定结婚的要结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二、去结婚登记需要婚检吗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进行的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是对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必经程序。根据目前我国《民法典》
    2023-11-12
    287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遗赠协议与遗赠抚养协议一样吗不一样的。(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
    2023-07-07
    68人看过
  • 哪些条件必须满足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一、哪些条件必须满足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撤销时限未经过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且前述的撤销事由一般为债务人存在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三、撤销权消灭后有什么后
    2023-09-07
    363人看过
  • 三个条件必须满足才能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的三个条件犯罪人自动投案,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自首是指罪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内容如下:1、犯罪人自动投案;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3、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投案自首的认定部门是哪个投案自首的认定部门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内罪分子,可以从轻容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一)自动投案,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
    2023-07-06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哪些是劳动条件,而且劳动双方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算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劳动条件”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可以细化为用工单位必须提供劳动者所必备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
    • 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才构成聚众淫乱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0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持的公共生活的整齐状态。违反了这样的公共生活规则,打破了公共生活的整齐状态。因此,破坏公共秩序本质上是违反公共生活规则。公共生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旨在保护人的安全和尊严,特别是保护老幼弱者的安全规则。(2)旨在调节公共场所秩序的纪律规则。(3)旨在维持日常生活中稳定的联系和风尚习惯的交往规则。
    • 构成刑事犯罪必须满足哪些要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30
      一、刑事犯罪必须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每种犯罪都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
    • 入职时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满足法律条件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一般入职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的。
    • 满足什么条件,劳动关系成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1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