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办理工伤待遇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5:30:36 401 人看过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鉴定了工伤等级的话,工伤赔偿:(1)如果你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如果你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待遇项目方面,国家统一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待遇标准则采取了中央和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

一是要考虑相同等级的工伤职工,待遇支付比例要相同;

二是要考虑工伤职工待遇与本地区职工生活水平相适应。

所以,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既有统一的规定,又与各地的实际工资水平相衔接,给地方一定的空间。

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

二是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三是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条例》规定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衔接。

四是要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五是补偿与救助相结合。

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并不是特别的繁杂,如果您想要办理工伤待遇,除了自己主动去申请,还需要劳动部门对你的具体工伤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的申请通过了当然就可以去领取了。具体的待遇数额和你的工资水平和工伤严重程度有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怎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一、政策依据伤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二、工伤报备及就诊规定(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二)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申请单位须填报《清远市职工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三)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等工伤康复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的《工伤职工康复申
    2023-04-06
    169人看过
  • 办理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一、办理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9号令)。二、办理条件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2、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三、办理凭证1、工伤认定结论书;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现金就医的还须提供由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费零星报销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核定凭证》。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
    2023-04-14
    358人看过
  • 如何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
    如外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应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中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如外国一方在中国有固定住所,可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外国一方居住在国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这种情况,中国一方当事人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他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其授权方式应为特别授权,其委托代理手续及相关资料应当在本国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023-04-26
    250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退休后有何待遇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
    2023-04-04
    68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有何待遇
    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023-03-01
    118人看过
  • 我国的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撤回申请应该如何办理?
    1、申请时效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
    2023-03-26
    36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如何办理工伤待遇手续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
      员工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的三天内要将所在单位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
    • 如何办理工伤待遇手续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2
      员工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的三天内要将所在单位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
    •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1、工伤认定。 2、工伤报销。 3、鉴定评级。 4、工伤待遇申领。
    •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
    • 工伤职工如何办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7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应当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