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依据哪些法律和条约进行刑事司法协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8:31:49 81 人看过

一、检察院依据哪些法律和条约进行刑事司法协助

1、进行司法协助时,人民检察院依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有关法律和有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进行刑事司法协助。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一条

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1)代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包括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文书以及诉讼文件和其他文字资料等司法外文书。

(2)委托调查取证。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讯问当事人、嫌疑犯、罪犯,调查核实有关人员的身份及履历情况,进行勘验、检查、鉴定,调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委托搜查和查封财产等等。

(3)协助侦查案件和通缉通报。国际刑警组织在这一活动中往往起着极为重要的协调作用。

(4)移交赃款赃物或者扣押品等。

(5)引渡。即一国把当时在其境内而被他国指控犯有罪行和判刑的人,根据该国请求,移交给改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将犯罪嫌疑人由所在国转交给犯罪地国或者受害国管辖审判的移交。

(6)诉讼移转管辖。即一国司法当局接受另一国委托或者请求,依照本国法律受理国际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形式。它主要是为减少外交阻滞带来的投入、更好地惩罚和教育罪犯,由犯罪地国或者受害国将有关案件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转交给实际控制人犯的非犯罪地国或者犯罪嫌疑人国籍国管辖审判的移转。

(7)对外国生效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8)有条件判刑或有条件释放罪犯的转移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通缉相关文章
  • 检察机关依法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检察机关依法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具体包括如下人员:1、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务院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基层群众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3、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包括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包括有十三种。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处置:1、超过行政违法追究时效,或者超过犯罪追诉时效、未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2、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3、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对被调查人实施的事实简单、清楚,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查核的。徇私舞弊罪主要有:1、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2、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3、非法
    2023-08-09
    482人看过
  •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法律依据
    检察院、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拘留程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
    2023-06-12
    115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律师意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检察院不批捕律师意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
    2023-06-26
    263人看过
  • 检察院远程通告的法律依据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意思检察院解除取保候意思是不用判刑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应进行调查。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
    2023-07-04
    30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检察院再审抗诉必须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再审抗诉必须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向这些法院提出抗诉,只能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报告书》,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是否抗诉,由接到请求的人民法院决定。)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二、《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六条
    2023-06-04
    239人看过
  •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吗
    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特别关注: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在此前提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其独立使检察权体现于检察系统的独立。3、法院上下级之间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独立使审判权在法院系统独立前提下,主要体现于审级独立。4、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时限是多久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可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
    2023-08-05
    53人看过
  •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对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并没有特别规定,应当理解为无论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是什么性质的犯罪,罪行是轻是重,也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处理。当然,新决定执行的刑罚不能再适用缓刑。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
    2023-04-28
    486人看过
  • 法院和检察院谁制约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处理相互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如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侦查终结认为需要起诉时,须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或不起诉;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和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可以作有罪或无罪、此罪或彼罪的判决;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按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等。这种相互之间的配合和制约,是一种相互依赖、互为作用的关系,是唯物辩证法在诉讼程序中的具体应用。它对于刑事诉讼的
    2023-02-07
    98人看过
  • 检察院量刑建议的依据
    量刑建议权是公诉人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量刑建议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属于公诉权的内在组成部分,是一种基于刑罚请求权的司法请求权。检察院的起诉书上一般会有量刑建议,并且代理律师可以看到。一、量刑书上没写缓刑是否属于缓刑量刑书上没写缓刑是不属于缓刑的。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这时候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判缓刑。二、检察院没有建议缓刑就是不能缓吗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罚方式不当可以行使审判监督
    2023-03-06
    463人看过
  • 进行鉴定时,检察院要提供哪些帮助
    1、进行鉴定时,人民检察院需要提供的帮助包括:应当为鉴定人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九条一、如何申请司法鉴定1、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2、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
    2023-03-03
    215人看过
  • 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
    一、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1、检察院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根据此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二、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集
    2023-06-12
    80人看过
  • 司法协助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要制作请求书,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相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制作;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制作。被请求方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方的特殊要求制作。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
    2023-06-22
    218人看过
  • 检察院和公安司法部门如何进行办案?
    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如下:1、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2、移送审查起诉。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3、检察院提起公诉。4、检察院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警察的办案流程1、公民、单位报案或举报经济犯罪,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直接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当面联系,或书面举报。2、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报案和举报必须认真对待,立即受理,问明案情及报案、举报人的联系方式等,制作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推诿敷衍。3、如遇有紧急情况,受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4、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如有需要,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5、公安机关号召和鼓励对犯罪的举报,案外人举报他人犯罪的实行奖金奖励。6、报案人的权利:一是在规定时间内知道是否立案的权利;二是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
    2023-07-07
    101人看过
  • 检察院维持公安不立案的法律依据
    检察院维持公安不立案受害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在各类诉讼案件当中,鉴于案情的复杂性,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对案件现场以及事发地点以及当事人和嫌疑人双方进行侦查。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敏感性,有时检察院会批捕并退回侦查。关于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该问题在本文中就作出了解释。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规定可以退回两次,如果退回两次检察院仍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决定放人的,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起诉到法院去,由法院审理判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
    2023-07-04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通缉
    词条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 更多>

    #通缉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司法查询依据是哪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73条,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35条法律依据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
      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的人员系在押人员的,由对外联系机关会同主管机关与被请求国就移交在押人员的相关事项事先达成协议。主管机关和办案机关应当遵守协议内容,依法对被移交的人员予以羁押,并在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结束后及时将其送回被请求国。
    • 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国家相互进行司法协助,如何进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2
      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国家相互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联系途径或者外交途径进行。 有关司法协助条约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司法协助的中方中央机关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与有关国家对应的中央机关联系和转递司法协助文件及其他材料。 有关司法协助条约规定其他机关为中方中央机关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方中央机关联系和转递司法协助文件。 其他机关需要通过最高人民
    • 醉驾检察院录口供做法律依据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0
      醉驾之后检察院要求当事人录口供的一定会起诉的,通知去问话,就是为了起诉做准备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抗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1,只要有检察院的抗诉,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上诉,都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2,检察院抗诉的原因之一包括量刑过轻,如果检察院上诉也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检察院的抗诉就失去的应有作用。3,《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