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10:30:32 221 人看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罪被认定为是一项刑事犯罪。这类罪行通常发生在一方意图非法获得另一方财物时,通过威胁或恐吓手段,以强迫对方交出私人财物或公共财产,且其涉及金额规模较大或者此类行为频繁发生。据有关法律解释,所谓金额较大,一般是指涉案金额超过3000元但不足10000元整,不过在个别地区,这一标准可能有所调整。而对于多次敲诈勒索,通常情况下是指两年以内存在至少三次类似的行径。

至于具体的判罚结果,则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涉及到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或采用隐蔽形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直接导致金融市场秩序遭到干扰的行为,一旦符合以下所列出的任何一种情况,将被判定为违法并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实施的非法吸收或采用隐蔽形式向公众吸收资金活动,当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的时候;

(2)单位实施的非法吸收或采用隐蔽形式吸收公众资金活动,当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人民币的时候;

(3)若个人实施的非法吸收或采用隐蔽形式吸收公众资金活动,对象达到三十户以上用户时;或者是单位实施的非法吸收或采用隐蔽形式吸收公众资金活动,对象达到一百五十户以上用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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