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13:46 444 人看过

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第一,须以设定质权为目的,即出质人将动产移交质权人占有,须有设定质权、担保债权的目的或效果意思。

第二,须质权人已占有质物,并与出质人订立了质押合同,完成了质押意思表示一致与质物交付双重法定生效条件。与一般动产质权相同,如未交付质物发生占有之移转,纵然出质人有处分权,质权人亦不能取得质权。

第三,须质权人善意受让该动产之占有,即质权人不知也没有法定义务去查知出质人有无处分权存在,在主观上确信出质人就是质物处分权人。如果质权人受让动产之占有时明知或依所处境况应知出质人无处分权,即属于恶意,其质权之设定归于无效,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第四,须出质人无处分其质物之权利。动产出质虽然不是所有权转移,表面上不涉及严格意义上的处分权,但出质必然发生占有主体的移位,而且当实现质权时,不可避免地要对质物法律上的命运予以处置,从而体现出所有权之处分权能。依民法一般规则,无处分权人对财产所作之处分,其行为应不生效力。然而,动产质权无登记制度,以占有为公示,对于出质人有无处分权,质权人甚难查知,所以,当出质人对质物无处分权时,可成立动产质权善意取得。如出质人对其质物享有处分权,则质权人径直依其设定行为取得质权,不必依靠善意取得。

第五,设质之动产须为法律允许之流通物,具有可让与性。凡法律禁止流通的动产、依法必须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动产、被查封的财产以及盗窃物、走私物和遗拾物等原则上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符合上述条件即成立善意取得,质权合法有效,质物的所有人不得向质权人追还。这是法律在既要保护财产静态安全,又要保护交易的动态安全;既要肯定所有人的权利,又要维护质权人利益的两难困境中,不得已而作出的选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质权相关文章
  •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对物的追及制度,更是一项对物的追及制度的限制,由于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没有关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系统规定,但司法实践和有关单行法规,司法解释等承认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致使司法实务界在面对和处理此类纠纷时,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标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着相当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匮乏;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不统一。“善意”的标准模糊不清;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不确定,动产债权、质权、抵押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缺乏理论上的深层次的探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如何以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举证责任不清,致使当事人举证困难,对第三人的权利保护难以落实等。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日趋重视,我国有必要建立完整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2023-05-01
    422人看过
  • 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
    一、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如下: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善意取得的“善意”如何界定善意取得的“善意”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1.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2.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3.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注意,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后果:1.善意
    2023-06-28
    119人看过
  • 善意取得适用于不动产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原则上是不可以善意取得,但是当发现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可能发生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情形。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产权变动的情形是需要依法登记,才发生产权变动效力。一、善意取得与优先购买权有冲突吗所谓法律冲突,是指不同的法律对同一规范对象作出不同的规定。这里应当强调必须是只有针对“同一规范对象”才能发生法律冲突,对不同的规范对象是不可能发生冲突的。那么,请看关于优先购买权和关于善意、有偿取得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法律冲突。关于房屋租赁中的优先购买权,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民法典》“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善意、
    2023-02-09
    413人看过
  • 不动产善意取得是否适用
    不动产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然而,这种适用范围是极为有限并且非常明确的,只存在以下五种情形:(1)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簿出现了权利登记失误或者错误登记的情况。(2)登记名义人以其自身名义进行了无权处置行为。(3)当受让方在接受转让时表现出真正的善意态度。(4)要求受让方支付合理的价钱以实现所有权的转让。(5)完成并已为受让方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
    2024-08-09
    423人看过
  • 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是如何规定的?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在一些场所无意间拾得他人的遗失物,无论该物品价值大小,拾得人都有义务将物品返还原主人,这在我国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但我国法律又允许拾得人在特定情况下善意取得遗失物的留置权。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
    2023-04-16
    170人看过
  • 取得动产质权的情形
    一、取得动产质权的情形动产质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不论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二)必须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得到清偿,并且未得到清偿的原因不在债权人一方;(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如果质权人在实现质权时,与他人共同占有质物的,有单独占有质物的权利,要向共同占有质物的他人行使单独占有的请求权。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投诉(一)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二)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三)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
    2023-06-15
    456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
    一、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受让人基于善意而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这里的善意是恶意的对称,指受让人不知道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有关事实,并对这种不知道受让人在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善意不是善良的意思,而是具有不知情的含义。二、善意取得的实例甲、乙双方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中,房屋所有人登记在甲的名下,在共有人栏中无记载。半年后甲因为做生意资金短缺欲将房屋卖给丙,转让时甲声称该房屋为甲个人所有,并向丙出示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丙向甲支付了房款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事后乙知道了此事,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甲在转让该房屋时未征得其同意为由主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丙在购买房屋时不知道该房屋为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甲出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也
    2023-06-08
    328人看过
  • 取得善意
    处分权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不动产在内的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取得。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基础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保证所有权安全。其次它侧重维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当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侧重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还有利于鼓励交易。这种情况下,对所有权人利益的限制,我们可以认为是对所有权人在托付别人保管自己财产或管理自己财产时不尽注意义务,而使他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
    2023-07-11
    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
    一、如何认定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认定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条件如下: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应当经过登记过户。3.在主观方面,受让人应当是善意的。即不能存在恶意串通、明知无权处分而受让等主观情形。4.在客观方面,受让人通过已经支付合理对价的形式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二、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无因行为取得财产或者取得财产的因无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于无权处分而且取得财产人不知处分财产人是无权处分的,有因的行为取得的财产。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三、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1.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4.出
    2023-04-14
    410人看过
  • 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消灭吗
    不动产善意取得后原抵押权会消灭,抵押权应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公示的公信力乃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该条文明确规定了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既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其他物权。一、盗窃物是善意取得吗盗窃物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的。《刑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
    2023-03-10
    325人看过
  • 遗失物的能否善意取得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遗失物适用留置权,遗失物拾得人有权向失主索要必要保管费用,如果失主不支付,拾得人有权将该物品留置。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04
    142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可否取得已质押股权
    律师解答:可以。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已质押股权。但是只有在受让人取得该质押股权时是善意的,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以及已经办理了出质登记的情况下善意第三人才可以取得已质押的股权。善意相对人,是指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4-05-09
    147人看过
  • 善意取得物权类型
    1、法律行为,这是物权取得的最常见的原因,如买卖\互易\赠与\遗赠以及通过物的所有人与其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他物权。2、由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物权,主要有:(1)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2)因公用征收或没收而取得物权;(3)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4)因附合\混合或加工取得物权;(5)因继承取得物权;(6)因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权;(7)孳息的所有权取得。善意取得物权条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处分财产的出让人必须是财产部分共有人而非无所有权人。(二)财产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的,即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不知道并且也无理由知道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三)财产受让人必须是有偿取得财产的,即向出让人支付了与财产相当的对价。受让人因继承、接受赠送取得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另如果受让人以过于低廉的价格取得财产的,则推定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是
    2023-08-17
    497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时间怎么认定,善意取得包括抵押权吗
    一、善意取得的时间怎么认定善意取得的时间认定标准如下:对动产的善意取得,受让人须在完成最终取得行为时,即交付之时系属善意。善意的判断时点,应当按照动产的占有状态而定:现实交付,通常指交付之时;简易交付,指达成让与合意之时;占有改定,指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之时;指示交付,指受让人取得返还请求权之时。二、善意取得包括抵押权吗善意取得包括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三、善意取得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2023-06-19
    28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动产质权是指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质权的标的权限于动产,从而动产质权即为质权。设定动产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处分行为,因此必须是有处分权限的人才可... 更多>

    #动产质权
    相关咨询
    • 动产必须是善意取得质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9
      1.善意取得的标的物限于动产。 2.质权人取得动产的占有。具体包括三种占有方式:一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可以由质权人自己占有,也可以由质权人的代理人占有;二是简易交付,即质权人已经占有动产,质押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成立;三是指示交付。 3.须以设定质权为目的。即出质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须有设定质权、担保债权的意图和目的; 4.质权人须为善意。善意是指质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因为动
    • 什么是良质质权动产质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动产质权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关系以质权人的动产质权为其内容,以出质人与质权认为其主题,以质物为其客体。动产质权有以下特征: 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2、动产质权的客体
    • 质权权还能算善意取得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1、权利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 2、所谓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就是说出质人以自己没有权利处分的第三人财产来设定的质权,这时质权人就处于善意取得占有质物。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权处分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而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是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的,对于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当事人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也办理了全部的登记手续,只要当事人是属于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权人是不能追回的。
    • 何为股权的善意取得,股权的善意取得的效力如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甲伪造《会决议》、《》,并冒充乙丙二人签字,将乙丙所持股权转让给丁,并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此后,乙、丙发现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丁遂提出,其支付了相应对价,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系善意取得,应受法律保护。熊潇敏律师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将其占有的财产以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转让给第三人,如第三人在受让该财产时主观上系出于善意,第三人仍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