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中的“情节较轻”该如何认定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50:07 170 人看过

《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各地司法机关陆续援引其中关于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规定,对一些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轻的绑架案件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从相关资料看,司法机关在认定绑架案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时,尚存在判断基础不够统一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案件的准确认定。实际上,绑架罪中的情节较轻从本质上说属于一种价值评判,但这种价值评判并不是随意的、无限制的,而是要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基础上。由于绑架罪情节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司法实践中应当将哪些具体情节作为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评判基础,往往多有争议。如,评价某一绑架罪个案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否要考虑未遂、中止等犯罪形态,是否要考虑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以及是否属于初犯、偶犯,是否要考虑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以及自首立功情节等等,都会引发一些争议。而评判基础不同,得出的结论自然有异,因此必须在理论上加以厘清。

一、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是能够影响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

某一绑架罪个案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司法者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确定的事实基础进行主观评判所得出的结论。从理论上看,我国刑法关于绑架罪基本犯、减轻犯与加重犯的规定,实际上是绑架罪罪质层次性的立法反映,体现了绑架罪在同一罪质下的轻重程度差异。基于这种理论认知,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也就不外乎那些能够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罪质之有无和大小莫不决定于社会危害程度。因此,一切能够反映和体现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观和客观事实因素,都属于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

从另一个侧面讲,如果某一事实因素不能够反映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也自然不能成为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如,一些纯粹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程度的事实因素就不能成为判断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基础。这些事实因素主要包括: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是否属于初犯、偶犯以及前科情况,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等等。这些事实因素虽然最后会影响到行为人的刑罚裁量,但它们都不能反映和体现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对绑架罪罪质轻重没有影响,因此不能成为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

此外,一些事实因素虽然能够反映和体现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但基于刑法立法模式以及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也不能成为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这些主要是对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加以修正一些事实因素,即犯罪预备、未遂、中止等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是否着手、是否造成损害后果等,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当然会产生很大影响,但是这些并不能成为影响罪质轻重的因素。因为,我国刑法分则罪状的立法模式以单独犯的完成形态为基准,任何罪质轻重的评价都是建立在对犯罪完成形态的考察基础上,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对罪质的轻重不能产生实质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说,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未完成形态是刑法总则规定的法定量刑情节,如果将其中作为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然后再作为量刑情节适用,显然属于对同一情节的重复评价,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二、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分析

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具有多样性,凡是能够对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产生影响的因素都应当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绑架手段。绑架罪作为侵犯人身权的犯罪,对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进行实力控制是该罪的主要行为特征。理论上一般认为,绑架手段包括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行为人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而采用诱骗等方式对其进行控制的情况。显然,行为人采用绑架手段的不同,直接影响到该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一般而言,暴力的危害程度要大于胁迫,而胁迫的危害程度显然要大于诱骗,即使同为暴力,也存在程度的区别,有的暴力手段致人伤残,有的特别残忍,有的则仅造成轻微伤害,这些都是考察绑架罪社会危害程度的重要表征。

2.绑架后果。绑架罪的危害后果体现了该犯罪对法益造成的客观侵害事实,直接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绑架罪的后果主要可以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个方面来考察:从人身损害方面看,绑架罪既可能造成被绑架人的重伤、死亡,也可能造成某种程度的轻微伤害,或者仅造成被绑架人精神上的恐惧,在特殊情况下,被绑架人对自己被绑架的情况不甚了解,限于一种认识错误的状态;从财产损害方面看,行为人通过绑架犯罪获取的赎金在数额上存在量的差别,既可能最终获取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赎金,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分文未得。除上述两个方面外,在人质型绑架犯罪中,行为人还可能提出一些有悖于法律、道德的不法要求,这些不法要求的实现程度,对绑架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有着重要影响。

3.绑架对象。绑架罪侵害对象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如,以老人、儿童、妇女作为绑架对象,与一般的绑架罪相比,其情节就显得更为恶劣,社会危害也就更大。因为老幼妇孺在社会观念中属于弱势群体,将这些人员作为绑架对象,不仅更有可能造成被绑架人伤亡,而且严重背离社会伦理道德,更应遭受谴责。此外,被绑架人特定的社会身份也会影响到绑架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如以外国使节、国际友人或者社会知名人士等作为绑架对象,社会影响就会更加恶劣,危害性也就更大。

4.绑架故意、目的与动机。犯罪故意、目的与动机都属于主观要素的范畴,它体现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由此对绑架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产生影响。在故意的程度方面,有学者提出了两项标准,第一是犯意的酝酿时间,时间越长,主观恶性越强;第二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反社会性的认识程度。就犯罪目的而言,勒赎型绑架犯罪中行为人意图勒索财物数额的大小以及人质型绑架犯罪提出不法要求的内容也存在程度的差别。犯罪动机虽然一般不属于构成要件的内容,但其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影响毋庸讳言。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是为满足个人私欲而绑架他人;有的是迫于生活压力实施绑架犯罪;有的属于非法拘禁索取超额债务;有的则是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等等。犯罪动机不同,体现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的差异,也影响到社会危害程度。

5.行为程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完成了绑架行为就属于犯罪既遂,行为人是否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或其他不法要求,其犯罪目的是否得逞在所不问。虽然绑架行为实施程度对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实质影响,但其对绑架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有着直接的影响。实践中,有的行为人绑架他人后提出了勒赎要求并得逞,有的行为人绑架他人后尚未提出勒赎要求即被警方抓获,有的行为人将他人绑架后又幡然悔悟主动释放了被绑架人。显然,行为人绑架他人后是否进一步勒索财物特别是否主动释放了被绑架人,对绑架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有着重要影响。

除上述要素以外,实施绑架犯罪的时间、地点以及环境条件不同,也会对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产生影响。如,在自然灾害期间实施绑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显然要高于平时。这些都是评判绑架罪罪质轻重需要考虑的因素。

但需要指出的是,绑架人与被绑架人之间是否具有亲属关系、被绑架人之前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并不是独立的影响绑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因素,它只能对判断绑架人绑架故意、目的与动机的程度起一定的参考作用,司法实践中不宜过于强调这些事实因素在判断绑架罪情节较轻中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理解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角度
    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理解:1、绑架是激情犯罪,而不是蓄谋已久,绑架后,由于害怕惩罚、同情被害人、悔悟等原因,未提出勒索要求就主动释放人质;2、绑架后控制人质时间短,未对人质进行殴打、伤害等行为的,被查获逮捕,或者仅采用轻微伤害;3、绑架后勒索财产数额不大,不抗拒逮捕等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绑架罪立案标准怎样啊?绑架罪的立案标准: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2023-07-07
    435人看过
  • 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条件如下:1、绑架是激情犯罪,而不是蓄谋已久,绑架后,因害怕惩罚、同情受害者、悔改等原因,主动释放人质而不提出勒索要求;2、绑架后人质控制时间短,未殴打、伤害人质的,被查获逮捕,或者只采用轻微伤害;3、绑架后勒索财产数额不大,不抵制逮捕等等。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
    2023-07-05
    203人看过
  • 夫妻打架如何认定情节较轻的伤害
    夫妻打架,若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顾名思义就是家庭之中的一种暴力的行为,是对夫妻双方中间一方有伤害,而夫妻打架,可能是对双方都有伤害。夫妻打架,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一些原因两个人平等的一种交流方式,但是家暴就是一种不平等的性,甚至是心态,变态扭曲的一种行为。家暴属于一方的暴力碾压行为,而夫妻大家就是双方之间的暴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算是家庭暴力,但是如果经常有这样的行为,相信在未来也是有可能升级为家庭暴力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
    2023-07-09
    236人看过
  • 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理解与适用
    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理解为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气愤、报复等原因实施绑架犯罪的;行为人索取的财物数额确实较小等。其适用为对于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限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绑架罪与抢劫罪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后者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
    2023-08-14
    492人看过
  • 对于绑架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应如何处置?
    绑架情节较轻的处罚:一、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造成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怎么处罚关于绑架罪怎么处罚,绑架罪判几年这个问题,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7-03
    330人看过
  • 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情节较轻”之关系
    吴情树《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增加了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并设置了较低的法定刑。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情节较轻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有必要予以阐释。从法理上看,绑架罪所呈现的预备、未遂、中止以及既遂等不同形态反映了绑架罪不同的社会危害性,对认定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绑架罪会有所影响。但是,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绑架罪中的情节较轻之间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情节较轻属于不同领域和不同阶段的司法判断。换言之,并不是绑架罪既遂都要适用普通绑架罪的法定刑,也不是绑架罪的预备、未遂、中止一定要适用情节较轻的法定刑,绑架罪既遂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反过来,绑架罪的预备、未遂、中止也有可能要适用普通绑架罪的法定刑,然后再根据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绑架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由于绑架罪是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人身权利、民主
    2023-06-11
    321人看过
  •  缓刑中犯罪情节较轻如何界定?
    在判断犯罪情节轻重程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在罪前,应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一贯表现、前科、惯犯或偶犯等因素。在罪中,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手段、行为、方法、对象、动机、后果等是否达到犯罪起点,以及法定量刑情节。在罪后,应考虑行为人对已经实施完毕的犯罪所持的态度,包括赔偿、谅解程度等自首、坦白、退赃、立功等情节。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可以判断犯罪轻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刑罚。判断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应综合考虑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全面分析罪前、罪中、罪后情况。罪前一般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主要包括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有无前科、是否惯犯或者偶犯。罪中主要考虑行为人在犯罪手段、行为、方法、对象、动机、后果上是否刚刚达到犯罪起点,也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未成年犯罪、从犯等,一般社会危险性和侵犯法益的程度较低。罪后情况主要考虑行为人对已经实施完毕的犯罪所持的态度,包括对
    2023-11-12
    177人看过
  •  绑架罪中如何确定加重情节的程度?
    该段内容描述了加重情节,包括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虐待被绑架人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而杀害被绑架人则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因勒索财产或者其他目的未实现等原因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情节包括:1.在绑架过程中,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虐待被绑架人导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2、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因勒索财产或者其他目的未实现等原因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绑架人在获得赎金后杀害被绑架人,情节恶化,影响极其恶劣。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绑 架 罪 如 何 区 分 加 重 情 节 和 普 通 情 节 ?绑架罪是一种严重罪行,其区分加重情节和普通情节
    2023-09-08
    465人看过
  • 绑架罪情节轻微的认定是否可以构成
    如何理解绑架罪情节轻微的认定我国刑法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恶劣”等各种不同的犯罪情节,认真分析研究诸如此类的犯罪情节,对于正确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综合有关理论与实践,判断犯罪情节的轻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一、犯罪的时间和地点。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的。在通常情况下,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时间和地点往往反映行为本身的危害程度。如:在战时的某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平时严重得多;在受灾地区进行盗窃等犯罪活动比在一般地区危害性更大。二、犯罪的手段和方法。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实施犯罪,对犯罪构成并无影响,但手段特别残忍、方法比较狡猾的犯罪,则情节必然严重。如非法拘禁他人,又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情节就比较严重。三、犯罪的动机
    2023-03-15
    70人看过
  • 绑架罪的情节较轻与停止形态之关系
    《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增加了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并设置了较低的法定刑。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情节较轻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有必要予以阐释。从法理上看,绑架罪所呈现的预备、未遂、中止以及既遂等不同形态反映了绑架罪不同的社会危害性,对认定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绑架罪会有所影响。但是,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绑架罪中的情节较轻之间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绑架罪的停止形态与情节较轻属于不同领域和不同阶段的司法判断。换言之,并不是绑架罪既遂都要适用普通绑架罪的法定刑,也不是绑架罪的预备、未遂、中止一定要适用情节较轻的法定刑,绑架罪既遂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反过来,绑架罪的预备、未遂、中止也有可能要适用普通绑架罪的法定刑,然后再根据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绑架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由于绑架罪是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023-06-11
    255人看过
  • 如何认定绑架罪,绑架罪怎么处罚呢
    一、绑架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又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
    2023-02-21
    395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绑架罪的情节较轻具体掌握和适用
    (一)认定情节较轻首先应进行法益侵害程度的判断刑法之所以对绑架罪增设情节较轻的条款,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形下发生的绑架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较低,与原来绑架罪设定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起刑点不相适应。因此,是否属于情节较轻首先要看绑架行为对法益侵害的严重程度。绑架罪侵害的法益既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也包括财产权益。若绑架行为造成了被害人人身伤害的后果(如轻伤以上)或勒索了较大数额财物的,则体现出较强的法益侵害程度,一般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二)法益侵害程度的判断只是认定情节较轻的前提绑架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应当设定较重的法定刑。此次《刑法修正案(七)》增设情节较轻的条款,也并非要整体下调对绑架罪的刑罚打击力度,而主要是为增加刑罚的弹性,以适应处理一些较特殊的绑架案件的需要,防止量刑畸重。因此,应当避免形成凡未给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都可认定为情节较轻的认识
    2023-08-10
    205人看过
  • 情节较轻的间谍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间谍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是当事人实施间谍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程度较轻,即认定为间谍罪情节较轻的情形。一、间谍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间谍罪会受到的处罚为:犯间谍罪既遂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通过一个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保障的具体对象表现出来的。二、犯间谍罪有多少年是轻刑犯间谍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三、危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刑事处罚有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
    2023-04-06
    292人看过
  • 盗窃罪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如何处罚
    盗窃罪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船船被扣押的时候被偷了怎么办报警,这属于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灌醉他人后拿走其财物行为人构成什么犯罪灌醉他人后拿走其财物行为人构成盗窃罪。根据我
    2023-03-10
    1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绑架罪情节较轻认定,如何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绑架罪情节较轻认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从绑架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及新刑法的规定看,大致可将其犯罪行为分成三种类型: 其一是中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二)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犯罪行为的认定 新《刑法》第238条有关非法拘禁罪的条款中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
    • 从相关法律角度看如何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8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1、绑架手段,一般暴力的危害程度要大于胁迫,而胁迫的危害程度显然要大于诱骗; 2、绑架危害的后果,体现了该犯罪对法益造成的客观侵害事实; 3、绑架故意、目的与动机,体现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 4、绑架对象以及行为程度等。
    • 绑架罪情节较轻这个条文是怎么认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针对司法实践中提出的绑架罪刑罚层次少、起刑点高,不能完全适应处理情况复杂案件的需要的意见,《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对刑法典原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法定刑进行了修改,在原法定刑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档,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后,各地已相继出现适用绑架罪“情节较轻”条款的案例,但对于“情节较轻”的具体认识并不相同。
    • 绑架罪中情节较轻的,减轻处罚,对已经放弃绑架罪的应该从轻处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大至是:过去绑架罪的“起刑点”为十年有期徒刑,针对实践中难免量刑畸重的情况,此次修改在刑罚设置上增加了档次,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思路也值得肯定,因为实践中绑架的情形日趋复杂,有些绑架行为不但没有“撕票”,甚至连虐待的情节都没有,对此起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显然偏重。 沿着这一思路,其实对绑架罪的完善还可考虑以下两点:一是明确规定对绑架他人后主动放人的,应从轻处罚,这也是一些
    • 如何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9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1、绑架手段,一般暴力的危害程度要大于胁迫,而胁迫的危害程度显然要大于诱骗; 2、绑架危害的后果,体现了该犯罪对法益造成的客观侵害事实; 3、绑架故意、目的与动机,体现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 4、绑架对象以及行为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