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2:40:36 247 人看过

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定承包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对没有具体法律、政策为审理依据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法院应从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政策的基本精神,妥善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限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其他一律不得收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将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外出务工农民请求收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土地确权面积少了有什么影响

根据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当实测的土地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记载的土地面积数字有出入时,对实测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据实确权登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激发农业农村内在的发展活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继承。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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