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合同,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一、不签合同任意克扣工资如果不签会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是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的。
无故克扣和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需承担以下后果:
1、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赔偿金法律条文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是否补偿,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职工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职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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