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怎么处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13:15 382 人看过

一、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怎么处置

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的处置是用于公益,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处置】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二、民法典非营利法人有哪些

民法典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一般这个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都是。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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