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龄童溺毙池塘村民小组疏于管理担责5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43:36 179 人看过

6月24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明光市女山湖镇某村民小组赔偿原告胡某夫妇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的30%计50980元。2010年7月5日,原告年仅4岁的儿子从课外补习学校回家拿教材,途经邻庄某村民小组所有的庄心池塘与其他俩位小伙伴一同下塘洗澡时,不幸溺水身亡。原告胡某夫妇以池塘属被告村民小组所有,村民小组对池塘负有管理责任,然该村民小组疏于对该池塘管理,其过错行为与儿子溺死池塘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村民小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14万余元。法院认为,池塘属某村民小组所有,做为所有者的村民小组平时对该池塘疏于管理。原告之子出事时,该池塘四周既未设立警示标志,也未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且该村民小组常年从该池塘取土,致使该池塘塘水越来越深,对包括原告之子在内的他人到该池塘洗澡均具有危险性。原告胡某之子溺死于该池塘与被告村民小组平时疏于管理有因果关系,被告村民小组应对男童死亡承担30%的次要责任,原告胡某夫妇对年仅四岁的未成年的儿子疏于监护,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儿童公园溺毙家人获赔9万
    中国法院网讯11岁的陈某在公园游玩时不慎溺水身亡,其父母在就赔偿问题与游园管理所交涉无果后,将游园管理所告上了法庭。7月27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陈某某、熊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8.8万余元。5月3日下午,11岁儿童陈某与两位小伙伴一同在潜江市南门河游园北端湖边玩耍时,陈某不慎落入湖水中。同行的两位小伙伴因年龄太小早已吓得不知所措,对岸情人岛上的游客发现后赶来施救,但终因两岸距离太远,陈某因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者的父母陈某某、熊某在悲痛之余,认为潜江市南门河游园管理所未在公园湖边设立安全防护栏和相应的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五.一黄金周期间,游园安全保卫不到位,安全巡察不及时,是造成其子陈某年幼夭折的重要原因。在多次找被告索赔无果的前提下,陈某某和熊某一纸诉状将潜江市南门河游园管理所告上了法庭。潜江法院认为,被告潜江市南门
    2023-06-05
    189人看过
  • 幼儿园疏于管理担责九成赔40万
    3岁的儿子在幼儿园突然昏迷,被送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痛失儿子的父母将幼儿园的开办人告上法庭索赔56万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幼儿园开办人承担90%的责任,赔偿死者父母40万余元。李某夫妇未办相关许可证便在南宁市江南区开办一家幼儿园。2012年7月,邱某夫妇将3岁的儿子送到这家幼儿园上学。同年12月25日下午3时许,邱某接到李某电话,说他儿子因昏迷正在医院抢救。邱某夫妇立即赶到医院。2个多小时后,邱某夫妇的儿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显示:死者右额部见一直径为3.5厘米的头皮血肿,局部头皮下瘀血无法确定死亡原因,建议进一步检验。因邱某夫妇拒绝交纳尸检费,医院将尸体冷冻保存。今年1月,邱某夫妇将幼儿园告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江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对入园儿童依法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却因疏于管理,导致邱
    2023-06-07
    170人看过
  • 废坑溺毙2童建材公司失职赔偿11万
    建筑材料公司虽设立警示标志,但未采取保护措施,结果导致两儿童在取土坑内溺水身亡,后两儿童的父母分别将建筑材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北京宝通鸿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分别赔偿苏先生夫妇、张先生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余元。2006年7月,苏先生夫妇、张先生夫妇分别诉至一审法院称,2006年6月25日下午4时许,原告的儿子苏某(5岁)、张某(15岁)外出玩耍未归。后经了解得知苏某、张某在北京宝通鸿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鸿泰公司)院内的水坑中溺水身亡。该水坑由于宝通鸿泰公司取土烧砖,致使坑的深度达到2.50米至3.0米,而宝通鸿泰公司未将该坑及时填埋,亦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故造成苏某、张某的死亡。要求宝通鸿泰公司分别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宝通鸿泰公司辩称,2005年被告公司自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西
    2023-06-07
    480人看过
  • 石窟积水溺毙村妇石料厂村委会被告
    (记者卢古质通讯员张潮)在海沧镇海沧村龙庙社与后垵社之间曾有一个俗称“后垵石龟”的天然花岗岩,露出地面五六米高。从1977年开始,经过多年开采挖掘,该天然花岗岩形成了一个石窟,石窟常年积水形成一个池塘,深达十多米。今年3月18日下午3时许,村妇颜某某到该池塘洗涤时不慎失足落水身亡,由此引发一场官司。海沧法院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死者的亲属向法院诉称,厦门市海沧石料厂对该花岗岩进行开采、经营、收益13年之久,开采后没有填平而是直接废弃,使石窟常年积水形成池塘。石料厂置周边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在池塘四周亦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围栏等,其对颜某某死亡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海沧石料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中70%的数额,合计24万余元。海沧石料厂则认为,在此事故中,死者应承担主要责任。死者颜某某在海沧村生活了20多年,对此地
    2023-06-05
    267人看过
  • 小区游泳池溺水物业有责任吗
    如果物业服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管理小区内游泳池,没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物业应当对小区游泳池溺水负责任。一、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费怎么办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催缴。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不交物业费,此时物业可以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可以限制业主进出吗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限制业主进出小区的做法是不对并且违法的。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是业主的违约行为,但与业主进出小区的物权并无关系。业
    2023-02-24
    282人看过
  • 一岁男童跌入小区水池溺亡家长与物业均应负责
    娄底一龄童跌入小区水池溺亡,家长认为物业安全设施不全应担责,物业认为家长监护不力应负全责当地司法所调查后初步认为,家长与物业均应为此事负责,如果物业不愿负责,家长可起诉。聂天足为刚满1岁的小儿子取名“崧恒”,希望他如大树般茁壮成长,却不料小崧恒意外跌入小区水池内,从此永远闭上了双眼。2月25日,娄底书香名邸小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龄童聂崧恒跌入小区水池,呛水后经抢救无效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目前,当地司法与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家长:孩子刚会走路就不幸溺亡娄底书香名邸小区,聂天足站在楼下小区景观水池边发呆,他的妻子韩笑花在楼上哭泣。两天前,他们1岁的儿子聂崧恒在池边失足,在这之前,崧恒刚刚学会走路,朋友们都说孩子学得快。韩笑花介绍,2月25日晚上9时,小区的几名小孩在景观水池边玩耍,聂崧恒站在池边看鱼,自己距儿子半米外。不料,崧恒移动脚步时,脚碰到池边石头,身子失衡掉入池中。韩笑花说,当时自己立
    2023-04-22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幼童池塘溺水身亡物业赔款5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4岁男孩玩耍时落入池塘中溺亡,父母将管理池塘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调解,物业公司赔偿5万元。12月14日,这对夫妇拿到赔偿款向主审此案的法官道别后回家。2006年,A(化名)一家来到惠农区,准备好好干一番事业。今年11月18日,忙于做生意的A夫妇将刚满4岁的儿子小旗交由7岁的女儿带出去玩耍,姐弟俩一同来到惠农区一人工池塘边。姐姐捡了一根树枝投入池塘中,小旗则在池塘边捞树枝时落入水
    • 村民小组的池塘、XX队合法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1
      按承包合同执行。如果村委违反合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同时可提出经济损失赔偿。
    • 村里池塘属于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6
      这个事情他就不是个事情,本身这些土地和池塘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没有说是属于哪一家的,就算之前的村主任或者是其他领导说你们可以用池塘的水进行灌溉,这只是一种方便或者说是一种合理的利用罢了,这个池塘只要不是你们家的你们家之前没有出任何对价给村委会的话,池塘本身就属于村集体财产,现在村委会为了集体利益,要建设停车场,这也是为了公共利益,你们家也没有任何权利阻拦的。
    • 农村村鱼塘儿童溺水死亡赔偿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具体责任比例按照双方过错承担。
    • 十岁孩子溺水死亡池塘拥有户不愿承担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起诉处理。池塘的拥有者是否在池塘周边放置有不能下水游泳的警示标志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件事的主要责任还在于孩子监护人,想要全额赔偿不可能。具体请来电咨询或1对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