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情事变更原则详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02:20 113 人看过

由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情势变更原则在不被了解清楚的情况下会被与相近意思的显失公平、不可抗力、危险负担混淆,所以本文从情势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不可抗力、危险负担的区别入手,让大家更好的了解情势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规则的主要区别:】

显失公平规则与情事变更原则有一定联系,因为情事变更原则通常是发生了一定的情事变更后,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不平衡,如果仍按原合同履行将显失公平。但二者毕竟有区别,因此显失公平规则不能取代情事变更原则。

(1)显失公平适用通常考虑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如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等;但情事变更原则适用要求当事人双方没有过错,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

(2)显失公平通常适用于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就意识到该合同所产生的不公平结果,并努力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势会导致当事人利益不平衡,利益失衡不是当事人求的。

(3)显失公平时,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而情事变更原则则发生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果。

【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的主要区别:】

许多学者将情事变更原则的事由限于不可抗力,认为情事变更是因不可抗力而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是当事人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实际上,不可抗力只是情事变更的一种类型,不可抗力不影响合同履行时,则不涉及情事变更原则。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到合同履行,但尚未达到不能履行时,合同尚能履行,只是履行便显失公平,则适用情事变更原则。二者区别:

(1)功能不同。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它既可以适用于合同责任,又可以适用于侵权责任;既可依法免除民事责任,也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则主要是指导合同履行的原则,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事变更的出现而仍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2)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方面。不可抗力引起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履行过于艰难或成本过高,当事人又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

(3)不可抗力的发生并不必然导致情事变更,不可抗力并没有引起当事人间利益失衡,则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而情事变更原则的事由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其他事由。

(4)不可抗力出现后,当事人依法取得确切证据,履行法定义务如通知,则可以免除责任;而情事变更出现后,当事人主张情事变更,应向法院请求裁判,法院如果驳回请求,则合同仍应履行。

【情事变更原则与危险负担的主要区别:】

危险负担指双务合同中,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致一方的债务不能履行时,所引起的损失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情事变更原则与危险负担规则相似之处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而且都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宗旨。不同在于:

(1)情事变更原则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适用范围广泛,双务合同单务合同都要适用;而危险负担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目的是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

(2)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结果是变更或解除合同,从而维护当事人利益平衡;而危险负担规则的适用主要是解决危险归属的分配问题,不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

知识总结:我国从目的看,情事变更原则意在消除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显失公平,从而使合同在公平基础得到履行,或依诚实信用原则解除合同。从效力上看,情事变更原则体现为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是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解除合同是彻底地消除显失公平的现象。根据情事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存在违约行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一方解除合同致另一方损害,则应给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类:1.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存单凭证、发票等;2.交货、收货凭证:交货单、收货单、提货单、送货单、仓单、入库单、运单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客户投诉、检验报告、退货和索偿的证据;4.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等;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有如下几项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即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三、企业如
    2023-06-28
    40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原则
    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是否得到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否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前提,直接关系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在总结《劳动法》有关配套规定的基础上,对《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规定作出了补充规定:(一)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均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合法原则。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着重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
    2023-06-05
    356人看过
  • 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能否因情势变更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3、变更标的物。因情势变更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交付原合同标的物,如果是特定的种类物的,可以允许该当事人以同一种类物替代履行。4、拒绝先为履行。这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依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得先为履行,在履行期到来时,相对方因情势变更导致财产状
    2023-02-25
    29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有哪些原则
    一、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4、履行地点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来履行合同。5、履行方式适当。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物的履行方式以及价款或酬金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
    2023-02-28
    44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原则详述
    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原则有: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3-07-06
    460人看过
  •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
    2023-02-24
    484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合同的情势变更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二、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是:1.具有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所谓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应该是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事实或基础情形,因时间的推移,不以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所发生的,足以影响合同履行或足以造成合同当事人不公平履行结果的客观实际。2.具有情势变更发生的时间性。即情势变更具有时间上的约束,发生在合同订立后,并直接针对或影响合同履行的期间。三、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情势变更
    2023-06-24
    107人看过
  • 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和准则
    履行合同的具体原则如下:1、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全面履行原则;2、履行合同有诚实信用原则;3、履行合同有情势变更原则;4、履行合同有适当原则;5、履行合同有协作履行原则;6、履行合同具有经济合理原则。遵守上述原则履行合同,才能使合同的履行,不具有瑕疵,并且可以顺利完成合同的履行。履行合同时遵守的原则(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四)要求自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2023-07-08
    161人看过
  • 疫情合同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吗?
    如果合同虽然仍有可履行性,但是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使得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可能构成情势变更。情势变更的四个要件分别是:客观事实的存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事实具有不可预见性、以及合同履行后显失公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根据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同合同的具体影响,准确区分合同履行阶段,结合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加以审查,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审慎介入变更调整合同关系。就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在坚持公平原则和严格原则的基础上,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双方当事人协商。2、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则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未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裁定当事人擅自以猜势变更为由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2023-05-06
    454人看过
  • 情势变更原则和变更法条
    民法典第533条体现了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观上,必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前提条件。所谓“情势”,是指合同成立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况;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这里的“客观事实”,指一切可能导致合同基础动摇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战争爆发、国家经济政策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变等。客观情势的变化时刻存在,但一般变化不会引起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有重大的异常变动致使合同的法律基础丧失时才可适用。2、
    2023-07-23
    33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情事变更原则的运用
    只有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之后至履行完毕之前,才有可能发生情事变更。如果在合同订立之前,就已发生情事变更的,则该合同是在变更后的基础上成立的,与情事变更问题无涉;如果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消灭之后,因与合同履行无关,也不会发生情事变更原则适用问题。(四)情事变更与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当情事变更成为履行合同不可克服的障碍,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当事人才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必须防止当事人滥用这种请求权,寻找借口单方毁约。如果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的情事变更并不必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那么双方仍然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严格履行。例如预售方甲房地产公司与预购方乙学校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标的物在A市。合同有效期内,甲房地产公司另在B市兴建的一栋商品楼被水冲毁,甲房地产公司即以此作为情事变更的事由,要求解除与乙学校的预售合同。由于发生在B市的水灾与本合同的履行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
    2023-06-09
    107人看过
  • 后合同义务履行原则
    后合同义务
    1、须存在有效合同,且此有效合同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终止。如果合同未成立或已成立但未生效,此时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一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自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终结前,此时因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此时须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合同消灭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相对终止时,此时一方当事人所产生的义务为后合同义务。2、当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仍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之必要。并非所有的合同关系消灭后,均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后合同义务。在有些合同中,尤其是即时交易合同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无须另一方当事人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之必要时,一方当事人可以无须为此种后合同义务,但在大多数情况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消灭后,当事人双方之间仍然存在着某种义务。3、后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将会给相对人带来损害。若后合同义务的不履行不会给相对人带来人身或财产损害,则后合同义务没有
    2023-08-16
    361人看过
  • 详细解释合同变更的内容
    合同变更说明包括以下内容:1、原有效的合同关系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双方的协商或法律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2、合同变更应当依照双方的协议或者法律的规定,通过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主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3、合同内容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办理。可合同变更如何变更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4、因订立时合同表示不真实而变更,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
    2023-07-03
    320人看过
  • 合同履行相对性原则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另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二)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
    2023-03-28
    47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能否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
    • 合同变更的详细解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
    • 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条件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30
      原则和条件是有的,主要如下:1、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当变更相关内容。2、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相关内容应当变更。3、 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平等协商后方可变更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1、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
    • 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
    •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要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要什么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根据中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以下就这些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加以介绍。二、合同履行要遵循哪些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