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在向当地人大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时宣布,2009年重庆法院已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7件,判处罪犯348人。
但这个数字的背后,重庆法院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因为乌小青等人的案发,重庆法院被视为司法腐败重灾区,在随后的李庄案审理中,更因程序正义问题而饱受质疑。
在打黑风暴和舆论监督的双重裹挟中,重庆法院在2009年密集推出一系列改革,开通院长信箱、司法拍卖电子竞价、执行权一分为四、领导干部单方退出机制,目标直指司法腐败。
2009年底,重庆再次传出将通过地方立法推行司法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但这一来自外部监督的反腐利器最终并没有提上今年的两会。
追究一个律师的刑事责任,绝不意味着要否定中国律师制度,正如不能因为几个法官出了问题,就否定重庆市的整个法官队伍。钱锋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
改革源于执行窝案?
针对近年来各地法院执行法官频频落马,最高人民法院亦在去年提出建立健全案件执行监督制约机制
从2009年10月4日起,重庆大部分中级法院的刑事法官提前结束国庆长假,投入到紧张忙碌的打黑除恶审判准备工作。上千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同时进入司法程序,整个法院系统压力陡增。
10月12日,涉黑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半个月后,重庆市高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自杀。
大家都在全力以赴审理案件,听到这个消息很震惊。重庆市的一位法官说。
在重庆2009年的反腐风暴中,当地司法机关先后有4名局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落马,其中就有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和重庆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
坊间传出的消息称,张、乌小青出事起因是三年前的重庆奥妮企业土地拍卖事件,两人当时分别为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该消息在2010年初审理陈坤志一案中得到证实。
进入2009年11月份,乌小青的案情急转而下。
据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11月28日中午12点31分,乌小青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熟睡时,避开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第五监舍的监控摄像头,用一条棉毛裤裤腰带结束了57岁的生命。
乌小青的死,显然给处在风口浪尖的司法系统蒙上了阴影。
根据乌死前的审查情况,其受贿情形惊人。从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与乌小青同时被双规的张生于1963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博士后。2002年7月,张开始担任重庆市高院副院长。2006年,张入选首届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两名厅级官员及十几名处级官员的落马,被迅速传为执行领域的窝案。网上舆论更直言司法腐败成重庆反腐重灾区,有言论将重庆法院推行系列制度改革视作亡羊补牢。
执行权一分为四
重庆高院重拳整顿拍卖,也被坊间认为是由乌小青案而引发
2009年4月1日,重庆高院出台文件,要求从当日起,重庆市司法拍卖的全部资产均须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拍卖方式以电子竞价为主。
重庆高院的这一制度性解决方案,在网上被部分人解读为执行领域腐败严重的注脚。
这完全是一种误读,重市市高院院长钱锋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解释,乌小青案发是6月份,而早在4月份,重庆就启动了司法拍卖改革。
2008年初,钱锋当选重庆高院院长,重庆法院系统的一系列改革在此后逐一展开。其中,凡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中介机构压价抬价、封锁信息、造成流标使特定对象获利的,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规定,显示法院执行环节中的司法拍卖此刻已经被锁定。
由钱锋力推的这一改革,还吸取了重庆已运作的国资拍卖进产权所的经验。2005年2月起,重庆市法院要求涉讼国有资产拍卖全部进入产权所,
重庆的改革在推出时也受到很多压力。钱锋说,有人给我发来邮件,问我这么做,代表了谁的利益。我可以公开回答,新政代表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就是不代表采取不正当手段牟利的拍卖公司的利益。
继司法拍卖的阳光新政之后,10月9日,在副院长张、执行局局长乌小青落马后,重庆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打破以往执行法官包案到底的模式,由几个法官分段流水线作业,杜绝腐败。
原来的法院执行局权力过于集中,执行局一把手集中行使所有执行权,执行局甚至可以追加、变更判决书的内容,钱锋说,新规则把法院执行机构分成执行管理、实施、监督等部门。法院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启动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分别确定由不同部门组织行使,分权制衡。案子怎么办,不再是一个法官说了算,各流程之间可以相互监督。
但这样的改革,仍被看作一次内部分工的调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评价,分权之后,容易在各部门之间产生推诿,影响执行效率。如果外部监督不到位,同样避免不了窝案。
事实上,早在2004年,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就曾执行权改革作过尝试。2004年4月,渝北区法院出台规定,在执行局下面设立执行一科和执行二科,一科管执行的启动和裁决,二科管调查和执行。在执行二科,执行权被分为调查组和执行组两部分,调查组负责对接银行、工商、房管、车管等,调查出的可执行财产,一律转到执行组执行,对需要评估拍卖的财产则由司法鉴定管理中心统一对外委托。
改革的难点是将分权之后各个工作环节的标准细化,渝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冯彬说,有很多法院前来取经,但回去后真正实施的并不多。
在冯彬看来,除了各个部门的分工要明细之外,外部的监督必不可少。为此渝北区法院打算2010年在执行局下面再成立第三科,专司信访和监督。
外部推力的尴尬
与执行权改革的自我革新不同,试水官员财产申报更多来自外部的推力
2009年12月2日,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决定,将在重庆市部分司法领导干部中率先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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