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连续性和中断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32:52 446 人看过

什么是连续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议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职工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且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工人单方面终止(辞职)

2。如果工作人员有故障,机组应单方面终止工作。劳动者无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裁员

5。该单元的非法终止

6。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部分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余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的,其余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

1。合同标的不合格。如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人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合同内容违法,即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良好习惯,或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同意制造甲基苯丙胺、假钞等。含有非法内容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意思的表达是不真实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产物,应当是当事人意志的真实表达。以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此无效。合同形式是非法的。即劳动合同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应当核实或者当事人要求核实的劳动合同未经核实。一般来说,只要双方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合法化,合同就可以被视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短暂性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一、二者概念不同: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遵守法律不同。经济合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受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三、主体不同。经济合同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主体关系,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6-18
    160人看过
  • 什么是季节性劳动合同?
    季节工是指按照季节性生产的特点而使用的一种临时工。这主要是指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用工期比较集中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时招用的临时工。一般用劳动合同确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带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里,除少数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使用固定职工外,一般都是适宜于使用季节工。为了保证季节工有比较固定的来源,这类企业一般与附近街道组织或农村乡镇建立较固定的协作关系。季节工是可以续约的,但是要甲方提出,季节工是三个月的期限。因为《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季节工和职工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一般季节工跟职工的福利、权利、义务、全勤都是同等的,但是个别的年度福利奖没有,有些福利奖是年度工才有的。一、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
    2023-04-11
    325人看过
  • 连续犯罪的共性是什么?
    连续犯具有的特征:1、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2、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集合犯和连续犯的区别是什么?其一,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所以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所以是处断的一罪。其二,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
    2023-07-05
    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保持原有连续性
    1、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法律没有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2、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了三年的,期满后续签可以签一年的,这个没有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可不可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一年一签。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可自行确定签订时间。所以双方可以协商和拟订劳动合同合法内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但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023-07-07
    310人看过
  • 限制性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情形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其他。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
    2023-02-18
    495人看过
  • 连续性犯罪活动
    连续盗窃就是指在几天内或者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盗窃,属于接连性的,多次盗窃属于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过多次盗窃。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了数个在性质上相同并且独立成罪的行为,而且数个盗窃行为之间呈现出连续实施的特点。如何认定同一地点具有连续盗窃这个在《刑法》理论上叫做连续犯,也就是同样的犯罪实施了多次,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对于连续犯,应当按照一个罪名处罚。在刑事实物中,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是起诉一个罪名,即盗窃罪。然后在犯罪情节时会具体列举三次,把三次加到一起的数字作为定罪的数字。当然按照我国的刑法是不能算做两次刑事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2023-07-06
    2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性规定
    1、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指尚未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事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所有在职的劳动者都必须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明确劳动者保守
    2023-07-11
    50人看过
  •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判别单位对员工的辞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单位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单位应当设立相关的部门进行判别,如果员工与单位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一、相关法律依据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2023-02-17
    2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共性是什么?
    1、都以给付劳务为目的;2、二者都是继续性合同;3、二者都是双务有偿合同;4、二者都是诺成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含义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外在形式上极为相似,但法律性质却截然不同,适用的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程序也完全不同。在理论上,通常认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是一种雇主与劳务提供者之间的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雇主支付劳务报酬,而被雇佣者承担在确定或者不确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特定工作的义务,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
    2023-07-07
    257人看过
  • 对连续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的确认是什么
    1、如果后一种合同是对前一种合同的补充,我们通常认为后一种合同是对前一种合同的补充。此时,只要内容没有冲突,那么这两份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有冲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2。原则上,对于先合同后合同的情况,要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一般以后合同为准。(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当事人不符合约定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在意思。合同成立后,往往很难从外部判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法律一般不会主动介入。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三)本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标的物为标的物,符合法
    2023-05-31
    432人看过
  • 缓期判断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行性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组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被判处了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触犯了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符合了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缓刑属于刑罚的暂缓执行,也属于一种刑事处罚。试用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2023-07-01
    8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口头劳动合同的可行性
    建立劳动关系不能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劳动合同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故意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11
    74人看过
  • 继续性合同和非继续性合同在溯及力上有什么区别
    1、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所谓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继续性合同以使用、收益标的物为目的,已经被受领方享用的标的物效益,是不能返还的,也就不能恢复原状,在这种情况下,有溯及力除了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外,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因此,规定为无溯及力,当事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相应的价金。如委托合同中如规定有溯及力,会使受托人的代理行为全部失去法律效力,这样代理人及通过该代理行为面与委托人成立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均有遭受损害,不利于促进社会交易。2、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这样规定是对守约方比较好的保护,因为有溯及力,合同自始无约束力,应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对守约方有利。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在审判实务中
    2023-06-28
    486人看过
  • 自动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行性分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签需要劳动者与单位进行协商后签订,但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等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情况下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可以续签的情形有: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在工作单位就职期间因工负伤并且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3、单位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7-05
    33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协议中断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0
      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建议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补偿金则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无论是入职还是解除劳动关系,签订相关协议可以有效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时效性中断和中断性中止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3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
    • 劳动合同连续签4次算永久性的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1、劳动法规定是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2、第2次未到期不适用1的情节,如果赔偿的话,你可以拿到以下赔偿事项 (1)欠发,未发的工资 (2)没有提前30天通知辞退的代通知补偿金 (3)无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补交没有缴纳的社保 (5)单位收取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 如果还需要关于仲裁的其他事项,可以HI我,帮你解决 是说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的劳
    • 连续性签订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17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第四五肋骨连续性中断构成什么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第四五两根肋骨连续性中断构成轻伤二级,具体以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二、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4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