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23:50 470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意见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规定与要求,我市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体制改革已经到位。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我市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现根据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职能的划分,提出以下意见。

一、理顺关系,划转职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原由市劳动局所承担的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特种设备除外)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机构与职能划转到市经贸委。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尽快划转相应的机构与职能,配备与其业务相适应、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以适应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连续正常运转。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与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而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划转,也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划转。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领导以及直接从事管理的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三、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努力控制减少各类事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是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当地实际,将有关因素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利益挂钩,年终进行考评。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推行和规范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以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防范杜绝事故发生的根本手段。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企业领导、安全管理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持证上岗,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考评以及安全生产认证的重要内容。市经贸委将按照国办发[1998]121号和鄂政办发[2000]84号、十编发[2000]65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与监督管理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因安全管理不力和违章操作造成的各类事故。

当前,要按照十劳安[2000]126号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继续抓紧做好特种作业人员IC卡换证工作。在2001年上半年,市经贸委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执法检查。

五、加强“三同时”评审与验收,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达标。加强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评审和验收,是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管理监督手段。按照省经贸委印发的《湖北省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审查、验收暂行规定》(鄂经贸安[2000]848号),市经贸委将加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评审和验收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在认真开展常规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如烟花爆竹、矿山、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仓库与场所;危险性较大设备;旅游高峰期、节假日、春运期间等。其检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技术防患措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报告查处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通过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对需要整改的问题,一是要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存档,以利于事故责任的划分;二是要督促限期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火灾、爆炸等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审批结案。其程序与要求按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业及驻市中央、省属企业,从现在起,事故报告以及事故统计月报、年报和安全工作简报,按规定要求直接报市经贸委,由市经贸委按规定对事故进行组织调查、处理和审批结案。其事故的报告和统计报表要安排专人负责。在事故查处过程中,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今后,凡未经市经贸委安全监督机构对事故进行查处结案和工伤认定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办理工伤待遇。具体办法由市经贸委商有关部门制定。

八、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管理与协调作用。安全生产是一项涉及面宽、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经贸委(经委、工办)、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城建、交通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强相互联系与配合,要按照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所划分、明确的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认真抓好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给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协调、督导作用,将政府所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九、建立工作年度报告、考评制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年度工作报告、考评制度,是现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提高工作质量和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的重要措施。市经贸委将在全市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各企业及驻市中央、省属企业中全面推行和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考评制度,其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与评选先进挂钩(具体办法另发)。

十、加强企业与安全管理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属企业和驻市中央、省属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积极接受监督检查和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以确保本企业生产安全正常运转。

各县市区经贸委(经委、工办)要在三月底以前,将贯彻意见情况,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改革与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向市经贸委作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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