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01:50:39 465 人看过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特殊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被交付法院审判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

1、刑事案件必须成立;

2、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有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八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1)刑事诉讼已成立;(2)被告人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造成了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3)在刑事诉讼中,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提出了赔偿要求。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
    2024-04-03
    26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1.被害人;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
    2023-04-10
    9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单独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二者在诉讼风险方面的区别一是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这是其最大优点,即当事人避免了因预先支付诉讼费用而带来的风险。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同时要承担“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后果。二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在六个月内宣判,而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这就远比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短,且简便快捷,效率较高。三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的,为了取得被害人谅解,一部分被告人愿意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争取从轻处理。(二)二者在赔偿范围的区别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
    2023-08-05
    38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这就说明,被害人只要在刑事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应当认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就没有超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效,而不必受单纯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
    2023-06-01
    19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技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之规定,是指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物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侵犯或者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利之处1受害人可以参加庭审,表达自己的意见,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为,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2司法机关收集了包括认定民事责任的相应证据,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并且可以一并认定受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3对于所有的诉讼参与人来说,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有利于节省诉讼资源。其四、这是对受害人来说最直观、最现实、最实在的好处,即不用交纳诉讼费,这可以为受害人减轻很大的负担。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制度问题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固定、狭窄。按照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限于两种物质损失,即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遭受的物质损失和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及
    2023-04-22
    4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撰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和刑事纠纷并存时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首部中,应当标明文书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信息。在正文中,应当清晰地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明损失的证据等。在尾部,应当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具状的时间等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民事纠纷,但也可能会出现民事和刑事纠纷同时存在的情况。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第一、首部: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第二、正文: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
    2023-11-16
    347人看过
  •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有诉讼期限吗
    一、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有诉讼期限吗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诉讼请求一、依法追究被告人XX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二、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损失元。事实与理由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此致XX人民法院具状人:XX二O一x年x月x日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原告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X地,经常居住地X镇,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现羁押于X看守所。被告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2022-01-01
    113人看过
  •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无力赔偿怎么办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被告人分期偿还。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四条附带
    2023-06-14
    208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可以委托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无权就被告人定罪和量刑发表意见。律师代理这类案件需要和当事人明确约定是代理刑事部分还是代理民事部分。如果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都代理,则需要向法院递交两份委托书,一份刑事代理委托书,一份民事代理委托书。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有权申请回避有权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有权要求和解或者撤诉。对判决不服,有权对民事部分上诉。义务:对要求赔偿的内容有举证义务,不能举证要承担败诉后果。遵守法庭秩序。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流程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流程如下所示:立案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进行形式审查,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且起诉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理由的,人民法院会做出受理决定,并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计算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交
    2023-06-19
    208人看过
  •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审
    刑事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一)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通知受物质损失的受害者或其他依法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二)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记录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案件。调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调停,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支付,受害者主张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三)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书,或者口头起诉后,必须进行审查,决定7天内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四)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天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提交附带民事诉讼诉讼状的复印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决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书的时间。(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发票,通知按期出庭。这里的被告是指没有被拘留
    2023-08-05
    153人看过
  • 诉讼中存在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吗?
    通常都会听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种诉讼就是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问题的同时,解决因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因此,只有刑事诉讼成立的,才可以单独或是附带的提起民事诉讼。而且这种损失必须是因为犯罪行为造成的。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诉讼中存在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吗?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大致可以给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下一个定义。就是在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矛盾的同时解决因为这些矛盾所造成的相关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因为是附带,所以只有民事诉讼成立的才可以单独或者附带提起刑事诉讼。仅是这一点就不成立了。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刑事起诉分
    2023-04-16
    1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对于延长羁押的规定有哪些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
    2023-08-17
    224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网友咨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中,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律师解答:对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现行法律对此持否定态度。《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只有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更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作否定的回答。因此,刑事案件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n(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六)将护
    2021-12-07
    5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撤诉有效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撤诉是原告方在提起诉讼后,通过一定的行为(包括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请求,终结诉讼程序的行为。撤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基于处分原则,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撤诉需要在宣判前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024-05-1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人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特殊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被交付法院审判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 哪些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6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
    • 要明确谁对附带民事诉讼负有赔偿责任,即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7
      (1)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注意在此种情形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仍然是未成年人本人,只不过由其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代行被告的权利、承担被告的义务而已,但是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列明负有赔偿责任的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有没有赔偿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能。一、是否判处缓刑,主要依据的是犯罪的严重程度。被害人是否谅解,是能否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但被害人不谅解,不代表被告就不能判处缓刑,反之,就是被害人谅解了,也不一定就可以判处缓刑了。当然,法庭也要考察,没有赔偿的原因,综合全案后,再作出判决。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仍然是民事性质的。民事部分的处理,原则上不影响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例如,刑事部分不上诉的,民事部分仍然可以上诉。反之,也可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造成民事侵权,这也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缘由,附带民事的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大部分没有其他经济负担能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加重了犯罪人的负担,不利于改造,有可能还无法实现赔偿责任。其实,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