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08:01:57 156 人看过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过失。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要怎样判刑?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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