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注意:
1、合同条款的要求。合同条款要具体,阐述要清晰,避免歧义。
2、租金支付方式的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的方式,尽量要求房客在境内付款;
如果选择境外付款,银行在转账时,无论金额大小都将扣除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这笔费用由谁负担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约定。
3、租赁保证金的约定。租赁保证金的收取及作用应于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在合同中还应规定;
承租人在出租人进行抵扣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租赁保证金补充完整,否则应就抵扣金额缴纳一定数量的滞纳金。
4、有关承租人提前退租或擅自解除合同条款的约定。
在租赁合同中还应约定当发生类似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中途退租(解除租赁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对出租人有提前书面告知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什么呢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具体情况,写明房屋的确切位置
3、房屋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
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合住;
房屋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合同中约定一个租赁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5、房屋及支付方式。
6、房屋状况变更。
7、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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