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条例四大修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22:13:22 295 人看过

缴费基数没有下调、参保人可延领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优先保障参保人养老权益、强化对违规企业的监管,是《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草案)》四大修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就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为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该条例的审查修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社会各界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民可将意见直接寄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邮编:518035,联系电话:82107792、82108317,传真:82001550,电子邮箱:nsgw@szrd.gov.cn。深圳人大网网址:http://www.szrd.gov.cn/;深圳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月29日。

缴费基数没有下调

此前市民一直担心的缴费基数会下调,影响参保人养老保险待遇,《草案》并没有下调。《草案》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个人缴费人员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1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1%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个人缴费人员按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21%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3%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破产先保障养老权益

《草案》加强对参保人权益的保护。《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转让、合并或分立的,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由变更后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与他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而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或者解散的,其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清偿顺序优于担保债权,也就意味着企业破产后优先保障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益。这一点在此前的养老保险条例里没有规定。

对超龄养老保险费,《草案》规定,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并取得本市户籍的职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调入单位应当为其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其超龄年限视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且能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向市社保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市社保机构审核属实的,予以补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增加补缴系数。补缴系数为补缴当月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应缴当月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的养老保险费中,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由职工缴纳的部分由职工承担。个人缴费人员和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纳入补缴范围。

参保人可延领养老保险待遇

《草案》对养老保险转入人员待遇计发及延迟领取保险待遇,都有修改。对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人员待遇的计发,《草案》规定,依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年,但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符合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依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延迟领取保险待遇,是个新修改。《草案》规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经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

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本条例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标准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时,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继续缴费的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强化对企业违规监管

《草案》强化社保部门对企业的监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市社保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社保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处欠缴金额等额的罚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由市社保机构责令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社保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可以向职工追偿其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拒绝接受社保稽核,致使市社保机构无法核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由市社保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用人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作为当月的缴费基数收缴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尚未参保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作为当月的缴费基数征收养老保险费。超出职工个人应缴费部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张小玲)

延伸阅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参保,首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身份是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登记按照当地的缴费比例确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就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二、养老保险不交了能退吗按照相关规定,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能提前退、也不能提前取,一定要等到退休,但以下情况可以办理退保:(1)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3)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
    2023-03-31
    225人看过
  • 深圳探路养老保险“并轨”
    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双轨制,这几乎成了难以破解的制度性困局。为解决这一难题,广东深圳在适应公务员聘任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同时,先行先试,于2007年开始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2007年1月,经原人事部批准,深圳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改革方案中对聘任制公务员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0年5月,深圳市出台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全市所有新进公务员实行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在总结评估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2012年,深圳将该制度进一步推广到事业单位,自当年8月25日起,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至2014年6月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
    2023-04-24
    142人看过
  • 深圳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深圳社保可以退,相关参考如下:1、深圳社保退保办理政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如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2、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4)参保人员死亡;3、特区内(即关内离职人员
    2023-03-16
    500人看过
  • 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一、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二、深圳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新增了3个条款,明确了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
    2023-04-17
    453人看过
  • 深圳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一、深圳社保补交优势1、仅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我们来做!2、通过我们,可以一次性补交最近24个月或者24个月以上社保。非深户在深购买社保的好处:(省钱、制度好、报销高、买房、上学、落户依据)3、深圳缴费基数低,比例低,所以缴钱少,但是在深养老,却领取高于国
    2023-02-28
    459人看过
  • 深圳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有些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认识确实存在误区。实际上,按照养老金计发新办法来看,参保人员退休时领取养老金的高低与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总额是紧密相连的。按照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为15年,那么其基础养老金部分就是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乘以15%,但是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缴费,那么随着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部分就会相应增加1%。张先生缴费年限已经31年,那么在计算其基础养老金部分时,就是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乘以31%。另外,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以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而个人账户储存额随着参保人
    2023-02-26
    3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深圳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
      参保人补缴费的,补缴不改变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 深圳深圳养老保险条例第四条内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4
      社会养老保险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 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0
      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不改变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何修改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0
      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按非本市人员的标准执行。退休前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积计算。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
    • 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3
      市社保机构应将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分别计入个人账户和共济基金:(一)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二)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