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收费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排污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排污收费有以下几点的依据:
(一)排污收费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排污收费法规
6、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284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8、《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缴纳排污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9、《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污水排污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须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10、《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三)排污收费规章
11、《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
12、《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
13、《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财综[2003]43号)
14、《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64号)
15、《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87号)
16、《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保总局财建[2003]284号)
17、《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103号)
(四)排污收费规范性文件
18、《关于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经贸委苏价费[2003]197号)
19、《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苏财建[2003]44号)
20、《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财政部驻苏办苏财建[2003]73号)
21、《关于执行〈排污费收缴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京市环保局、财政局宁环发[2003]89号)
22、《关于执行〈排污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京市环保局、财政局宁环发[2003]39号)
23、《关于转发〈关于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经委宁价费[2003]253号)
24、《关于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京市环保局宁环发[2000]99号)
25、《关于征收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京市环保局宁环发[2000]167号)
26、《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开发区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京市环保局、财政局宁环发[1999]188号、宁财综[1999]885号)
27、《转发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涉及建筑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南京市财政局、物价局、建委、建工局宁财综[2004]210号)
28、《关于执行〈南京市小型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参数〉的通知》(南京市环保局宁环发[2003]121号)
-
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执法依据
136人看过
-
排污费征收范围、项目、依据和标准
325人看过
-
上海排污许可证办理有什么依据
224人看过
-
排污费的征收有什么要求
297人看过
-
什么是征收排污费制度
154人看过
-
上海排污许可证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302人看过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
排污费什么时候征收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21、排污费按月或按季度征收。 2、环境监察机构根据排污量申报登记核定结果和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确定排污费,并将排污者的名称、收费时段和收费数额予以公告。 3、排污费数额经环境监察机构确定、复核后,由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4、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填写“一般缴款书”缴纳排污费。
-
什么时候征收排污费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1、排污费按月或按季度征收。 2、环境监察机构根据排污量申报登记核定结果和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确定排污费,并将排污者的名称、收费时段和收费数额予以公告。 3、排污费数额经环境监察机构确定、复核后,由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4、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填写“一般缴款书”缴纳排污费。
-
工程验收的排序依据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1、工程测量定位记录2、土方挖掘检验批3、基础检验槽记录4、基础处理检验批5、垫层(模板安装.靠拢鉴定.混凝土工程.配合比和原材料.模板拆卸)6、基础梁(施工测量放线.钢筋加工.钢筋安装.模板安装.靠拢鉴定.混凝土工程.配合比和原材料.模板拆卸)7、基础回填土(土方回填检验批)8、一层柱(施工测量放线.钢筋加工程.钢筋安装.模板安装.模板安装.靠拢鉴定.混凝土工程.配合比和原材料.模板拆卸)
-
-
什么是排污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向排污者征收的费用,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收费。2002年1月,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即排放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并进一步完善了排污费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