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满五是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17:25:53 495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房满五是怎么算

安置房买卖时的五年期限按拆迁协议的时间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查档证明(收原件);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拆迁安置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1、拆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拆迁户带上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

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此外,还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

(2)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

(3)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

(4)不动产销售发票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

(5)共维基金发票联;

(6)其他必要资料。

2、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所需要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测绘图纸、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过户申请、保证书、买房的身份证。

三、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1、拆迁房不一定可以买卖。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两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的规定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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