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8:31:05 488 人看过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可以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划分等级具体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一、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根据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肇事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肇事方车辆外的受害人);如果肇事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肇事方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部分的赔偿结束以后,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事故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来承担,如果肇事方还买了商业险,交强险部分赔偿结束以后,受害人剩下的损失,商业险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在肇事方的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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