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征地工作应当提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06:57 111 人看过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另外,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针对所有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执行仲裁相关文章
  •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申请强制执行手续
    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来申请强制执行手续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具体的材料如下: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申请强制执行多久知道结果?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申请
    2023-10-05
    26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社保部门应当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社保部门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不全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缺少材料进行补齐,如果不能补齐的话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材料在单位手中和单位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
    2023-06-07
    121人看过
  • 刑事申诉应当提供的材料要几份
    刑事申诉材料一般准备三份,被告人人数较多,需要多准备几份。刑事申诉材料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提出为一份,副本按实际人数分若干份,一般被告人数每人一份法院一份检察院一份。包括已经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法律文书,证明该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证据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刑事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提出申诉需提交的材料1.申诉书。提出明确的申诉理由;2.不起诉决定书等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的副本或者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各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或者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附有证据原件或者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5.应当提交与原件
    2023-02-10
    347人看过
  • 土地抵押登记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土地抵押登记应当提供哪些材料;(1)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应当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经原件校对后提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土地,房屋所有权已取得证书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提交复印件)③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土地使用证的,应当提供权属证明;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达到开发总投资100%后才能抵押的,还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投资额必须达到抵押前开发投资总额的25%的,必须提供建设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资额达到25%(不含地价)的有关证明并提供;在地价评估报告或价格协议中,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批准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评估报告(校对后提交原件);5。抵押权人单位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可由抵押权人公章证明为原件);6。抵押人单位许可证、法定
    2023-05-08
    312人看过
  • 承揽人提供工作材料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并约定了提供材料的时间、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准备材料。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由哪一方提供材料的,但根据合同条款或者通过补充协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应当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合同中如果约定了材料提供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准备材料时,还应当备齐有关的资料,如发票、质量说明书等说明文件。如果明确由承揽人提供材料,但是合同中未约定材料提供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的,事后又未就此达成补充协议的,承揽人应当根据承揽工作的性质和定作人对交付工作成果的要求,及时准备材料。数量不明确的,承揽人应当根据通常情况下完成该类工作成果所需的工作量,合理地确定材料的数量。质量不明确的,承揽人应当根据定作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要求,合理选用适合该工作成果的材料,定作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没有特别要求的,承揽人应当根据价款数额的大小以及工作性质,合
    2023-06-09
    274人看过
  • 村民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③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④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⑤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⑥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4-22
    119人看过
  • 了解强制征地的申请和工作程序。
    强制执行申请应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征地的相关规定1、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
    2023-07-03
    180人看过
  •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六)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
    2023-04-19
    66人看过
  • 应提交什么材料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据以执行生效的抚养费法律文书、抚养关系证明文件、本人的身份证。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离婚协议写着要抚养费不给怎么办离婚协议写着要抚养费不给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对方不要怎么办一方在离婚后反悔,
    2023-06-21
    125人看过
  • 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提供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该提供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退役军人证等。相关法律规定《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供以下真实确切材料:书面申请,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登记表)、人民警察证等证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致残经过证明应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执行公务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协议书、民事判决书、医疗事故鉴定书等证明材料;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或者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斗争致残证明;统一组织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应包括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报告。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
    2023-06-13
    371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4、其他有关资料。二、职业病鉴定具体流程:1、提出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
    2023-08-10
    406人看过
  • 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的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或存在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9、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一、申请条件:1、伤(亡)者是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
    2023-03-31
    314人看过
  • 申请公证遗嘱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证遗嘱的申请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申办遗嘱公证要提交的材料: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2、遗嘱草稿;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公证处的业务如下:(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二)证明继承权;(三)证明财产
    2023-08-02
    453人看过
  • 申请诉前保全应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诉前保全应提供哪些材料依据财产保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被保全财产的线索等。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一、诉前财产保全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
    2023-06-29
    19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执行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裁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以实现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申请执行仲裁是仲裁裁决执行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申请执行仲裁
    相关咨询
    • 强制清算费申请应提供什么材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理由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
    • 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文件或证件:①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载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②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③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
    • 申请职业病诊断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申请职业病诊断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
    • 工伤申报材料无需提供事故处理单,应当提供哪些资料?应当提供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工伤申报材料无需提供事故处理单,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
    • 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应当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地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