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选择办法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01:04 274 人看过

当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中两种主要的招标形式。由于公开招标周期长,采购成本高,而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易掌握,因而在日常采购中,邀请招标这种招标方式被较多的政府采购机构所采用。通过两年来的实践,邀请招标既较好地体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邀请招标的选择范围较窄,且需要大量的供应商信息作支撑,因而在邀请招标中,特别是在供应商选择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本人结合2年来的工作实际,就供应商的选择及供应商信息库的建设谈一些看法。

一、目前在供应商选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选择方法,随意性较强

由于目前制度上不完善,缺乏科学的选择供应商的方法,在大多数项目选择供应商时,更多的是参考供应商本身提供的各类书面文字材料和自我介绍及在市场上的口碑,或凭个人主观臆想,选择供应商参与竞标,因而在供应商选择时,人为因素比较大,这既不利于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同时也会给广大供应商造成不良的影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二)选择余地小,缺乏有效竞争

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还刚刚实行,加上对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还缺少了解,因而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的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政府采购需要,在实施邀请招标时,可选择的供应商余地较小,而且各供应商的实力也存在明显的差异,缺乏有效的竞争。在一些采购频率比较高的项目中(如电脑、汽车、办公家具等),参与竞标时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这样可能产生两种情况:一是致使个别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屡屡中标,从而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二是容易使参加竞标供应商暗中联合,抬高价格。

(三)对供应商信息缺少了解,选择缺乏针对性

由于目前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数量有限,在部分项目的供应商选择中显得捉襟见肘,而目前各采购机关更多的是考虑扩大政府采购影响,让更多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已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的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品质量、技术特长、售后服务等)缺少了解和掌握,致使在供应商选择中比较盲目,缺乏针对性,很难选择一些既有实力又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因而,在最终确定谁中标时,往往是矮子里拔高个,不易采购到理想的商品。

另外,还有一些项目,如:网络设计、软件开发及办公家具等,在实施招标前,用户单位事先已通过个别供应商策划、设计了具体方案,这类项目在实施邀请招标时,对其他被邀请的供应商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有关供应商管理、选择的几点建议

综合以上提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采购的影响力

政府采购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机关、预算单位和广大供应商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的基础上,要树立精品意识,利用有影响的项目,以规范、公正的采购程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供应商的认可,让广大的供应商真正体会的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供应商信息收集工作

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和行业管理部门信息资源以及各种网络媒体,增加供应商信息采集渠道,了解和掌握各行业中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产品质量、技术特点等信息,邀请各行各业有实力的供应商来办理供应商登记手续,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完善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估、评级体系,实行优胜劣汰

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供应商考核、评估、评级体系。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依据其生产经营的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同时根据供应商生产经营规模、效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能力以及参与政府采购竞标等情况,综合评估和评定供应商的经济实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等级,对不能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要实行淘汰,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四)运用现代化手段,建立科学的选择方法

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选择方法,根据项目类别及项目特点,首先确定在哪一等级的供应商中选择。对采购金额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通常在等级较高的供应商中选择,反之,则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中选择。在同等级的供应商中选择时,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的供应商:

(1)在以往采购中有中标经历,且履约情况良好的;

(2)在以往采购中虽未中标,但有一定竞争实力的;

(3)从未参与过政府采购竞标的。在个别采购项目中,对由预算单位推荐的供应商,在确定供应商具备竞标资格的前提下,也可适当考虑,但不能超过被邀供应商总数的20%。通过这种方式,既可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体现公平性,同时又可以不断提高竞争力,满足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

三、关于供应商信息库的建设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变成了现实。供应商信息库的建设,应由市采购办统筹管理,各区县采购机构分享。同时要简化登记手续,供应商只需在一个地方,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登记,既可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可适当补充市级供应商库信息不足的信息。

(二)区县供应商信息库应避免大而全

作为市供应商信息库的补充,各区县的供应商信息库应各有侧重点,不要搞大而全,要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区县之间做到取长补短,发挥区县供应商信息库的优势和作用。

(三)供应商信息库实现网络化

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供应商信息库的网络化建设,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实现全市供应商信息网络化,为政府采购工作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采购供应商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贿赂采购属于犯罪吗供应商贿赂采购属于犯罪。供应商贿赂采购属于商业贿赂,属于经济犯罪。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达到此标准的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主管,不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主管。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2023-07-04
    144人看过
  • 政府采购,谁对供应商履约验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确定了供应商后,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哪些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如下:(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
    2024-04-02
    140人看过
  • 政府采购平台怎么加入供应商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无违法记录声明、其他条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申请流程和要求 政府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申请流程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供应商需要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接下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在完成资料提交后,供应商需要等待平台审核
    2024-01-05
    243人看过
  • 如何评估政府采购供应商绩效
    通过供应商绩效考核,制造企业可以实现以下目标:获得持续的绩效改进,包括成本、质量、交货、服务及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改善;鼓励供应商检查内部运作,不断改善企业本身的流程;不断与供应商进行信息交流,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双赢的供应关系。那么,制造企业应如何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呢?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五个步骤。步骤一:确定考核主策略划分考核层次一般的做法,是划分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或半年考核)的标准和所涉及的供应商。月度考核一般针对核心供应商及重要供应商,考核的要素以质量和交货期为主。季度考核针对大部分供应商,考核的要素主要是质量、交货期和成本。年度考核(或半年考核)一般针对所有供应商,考核的要素包括质量、交货期、成本、服务和技术合作等。进行分层次考核的目的在于抓住重点:对核心供应商进行关键指标的高频次评估,以保证能够尽早发现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对于大部分供应商则主要通过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来不断
    2023-06-13
    69人看过
  •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事项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规范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资格审查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被列入不良(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期限内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其不接纳或扣减总分值的具体条款。在资格审查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提供
    2023-04-24
    260人看过
  • 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理解与思考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已逾足月,笔者结合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工作与研究经历,谈谈该办法。《办法》的实务意义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对接。《办法》充分考虑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适用范围,将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均纳入了管理,改变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仅将货物和工程纳入适用范围的规定;其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将《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政府采购工程纳入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首次实现了与《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无缝对接,统一了两法对工程、货物、服务的定义。另外,《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超过预算的2%,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相
    2023-06-07
    491人看过
  • 政府采购人员不得与供应商有血亲关系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并指出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征求意见稿对法律规定中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指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
    2023-04-24
    204人看过
  •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加四川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依法进行处理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被质疑人是指受到供应商书面质疑的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条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第四条被质疑人处理质疑,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第二章质疑的提出与受理第五条供应
    2023-04-24
    342人看过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具体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歧视或歧视供应商。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资料,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1购买人:指为从事日常政府活动或满足公共服务目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贷款依法购买商品、项
    2023-05-31
    331人看过
  • 供应商打入政府采购市场有“七招”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供应商如何利用市场经济和WTO游戏规则来打入政府采购市场,便成为各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人就供应商如何打入属于自己的政府采购市场教以下七招。要熟练掌握政府采购市场的各项游戏规则和WTO协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交易主体的行为日趋规范化和契约化,交易环境日趋透明化和法制化,政府采购的外部条件已日渐成熟,对供应商来说,要成为政府采购过程中合格的供应商和顺利入围到供应商库,其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自主创新水平、售后服务怎样等,都是打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先决条件。例如,供应商为了赢得订单,往往会通过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生产实绩、社会保障情况等来展示其技术、资金实力和承担社会责任;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2等证书来显示其产品生产能力;提供其过去所承担的大型项目的实际交易记录以显示其良好的声誉等。同时,获得政府采购机构的评价标准、理想服务和采购预算等这些直
    2023-04-24
    298人看过
  • 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交投诉书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办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三份(若涉及2个以上有关供应商的,请根据所涉及供应商的数量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一、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含传真)、法定代表人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未质疑过的不受理)及事实依据,证据材料;(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五)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
    2023-06-13
    137人看过
  • 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渠道有哪些
    政府采购中,质疑是供应商的法定救济渠道。《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为了保障供应商的这种维权渠道畅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还特意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这就是说,可以拒收质疑函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之外发出质疑函。质疑期之外,也就是超过了七个工作日。比如,中标结果发布后,供应商过了半个月才提出质疑,采购人就可以拒收质疑函,不予受理。其他情形,采购人都要接收质疑函,并且视不同情形作出答复。比如,某个供应商没参与采购活动,他的质疑函要受理吗?依然是要受理的,不能拒收其质疑函。只不过因为他
    2023-03-29
    129人看过
  • 如何加入政府采购网成为供应商
    一、如何加入政府采购网成为供应商1、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点击“供应商注册”栏目-先仔细阅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资格登记申请表》;3、生成纸制文本表格,连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提交。二、需要交采购中心综合处的材料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6、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150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7、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8、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等)及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2023-05-29
    137人看过
  • 宿迁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让诚信唱引招标采购市场主旋律。17条准绳丈量诚信对参加宿迁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无故不投标、扰乱开评标现场秩序、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未按合同要求履约、拒绝监督检查或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虚假恶意质疑投诉、向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等17种不诚信行为,根据情节严重和影响大小,分别扣除3分、10分和15分诚信分。对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被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示,规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诚信等级低于二级(含)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协议供货商。部门联动考评等级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联手互动,激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供应商诚信资料,建立诚信档案,对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诚信档案记录、
    2023-04-24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政府采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 更多>

    • 政府采购选择的方式有哪几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6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 国际采购中如何对供应商进行选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与国内供应商相同,但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不太好弄。
    • 政府采购和供应商有质保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2
      需要的是,质量保证金的收取方法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其比例一般为标的预算金额的2%以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质量保证金例的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以参考。不是硬性规定,一般是5%,也有10%没见过10%以上的。
    • 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有什么合作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