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25:07 284 人看过

在当事人依法设立遗嘱后,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的,也有效。但如果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该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怎么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二、什么样的遗嘱无效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民法典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受益人相关文章
  • 遗嘱利益相关人签字是必须的吗?
    不是必须的。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纠纷问题凸显,根据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遗嘱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
    2023-06-27
    446人看过
  • 民法典遗嘱上必须要上继承人签名吗
    遗嘱不需要有继承人的签名,关于遗嘱的签名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立遗嘱继承人可以在场吗可以在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然人在立遗嘱时,继承人不可以在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
    2023-08-02
    50人看过
  • 公证遗嘱的受益人必须在公证的现场吗?
    在办理公证遗嘱的手续时,受益人不是必须在现场的。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的程序(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二)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三)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四)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五)公证书生效。(六)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
    2023-07-29
    370人看过
  • 受益人身故是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
    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一、办理房产继承是否要进行公证1、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理由如下: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
    2023-03-10
    93人看过
  • 遗嘱继承纠纷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如果是到法院起诉,除离婚案件必须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场之外,其他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自己不出庭。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庭的,当事人是可以不出庭审理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遗嘱继承纠纷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应该提交下列证据:1、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
    2023-08-17
    346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必须平分遗产
    一、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必须平分遗产1、法定继承人不是必须平分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二、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
    2023-05-03
    336人看过
  • 公证是否是遗嘱继承必须的?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继承也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活动,公证只是会提高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并不是遗嘱继承的必备条件,所以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公证之后的遗嘱公信力更强。当继承事项发生时,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己公证过遗嘱继承要所有子女签名吗遗嘱公证并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签字,当事人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遗嘱公证程序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
    2023-07-05
    156人看过
  •  遗赠人是否必须是继承人?
    遗赠人是指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可以是自然人、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自然人作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不可以。受遗赠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又称“遗赠受领人”。遗赠人是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而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自然人作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 遗 赠 人 不 是 继 承 人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赠人可以随时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因此,遗赠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从属关系,但并不意味着遗赠人就是继承人。从属关系是指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独立存在或者不能完全支配自己的财产,需要依赖另一方的帮助或承认其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遗赠人作为被继承人的亲属或朋友,在遗嘱中将其财产赠与
    2023-08-31
    155人看过
  • 隐匿遗嘱的继承人是否还能享受法定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姨妈跟外甥之间只是
    2023-07-10
    94人看过
  • 代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口述吗
    代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口述。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遗嘱。由于代书遗嘱必须满足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需由其口述。一、老人私下立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二、老人不会签名的代书遗嘱老人不会签名
    2023-06-22
    206人看过
  • 立遗嘱必须公证吗被继承人需要去吗
    依据目前《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没有规定一定要去公证处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立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即被继承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有效:一、实质要件:1.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二、形式要件: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吗立遗嘱人不一定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
    2023-07-24
    438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受到威胁时,如何保障遗嘱继承人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继承人进行威胁的,遗嘱继承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威胁情节恶劣的,法定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怎么办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
    2023-07-16
    366人看过
  • 房产继承必须要有遗嘱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立遗嘱,具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没立遗嘱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房产。法定的房产继承人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公证不是房屋继承的必要条件,因此,即使不公证也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
    2023-07-06
    253人看过
  • 口头遗嘱的种类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权、遗嘱继承人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继承权。遗嘱具有的无效性包括遗嘱本身无效、遗嘱执行人违反遗嘱内容、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什么是口头遗嘱或者录音遗嘱代书遗嘱是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23-07-18
    40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益人
    相关咨询
    • 遗嘱必须是由继承人继承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0
      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立的遗嘱,那么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分配自己的财产。但要是订立遗赠的话,则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国家、集体。
    • 遗嘱继承人是必须是两位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31
      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是两位,也可以是非法定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享有继承遗嘱权的人。
    • 继承人必须执行遗嘱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9
      遗嘱执行不需要继承人确认。 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具有遗嘱人的单方授权,可以管理遗产,履行自己的管理义务,不需要继承人的确认,但是没有遗嘱执行人时,继承人可以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公证遗嘱上的遗嘱人是不是必须要有受益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
      这个属于民法范畴对于如果立遗嘱,公证遗嘱的受益人需要在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立遗嘱时候被继承人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如果被继承人在意识清醒时所立遗嘱有指定继承人,那么其他人拿出就是亲子证明也没有用 被继承人去世的话如果有遗嘱,这份遗嘱最好是经过公证的,经过公证的遗书是最高法力的遗嘱提问有公证人员,应该推断该遗嘱经过公证,而且这个公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个角色一般由被继承人信任的人,可能
    • 改遗嘱时必须告诉受益人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7
      改遗嘱是否需要告诉受益人由遗嘱人自主决定,可以通知受益人,也可以不通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