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41:12 341 人看过

我国受贿证据规则的要求:

1、收集各种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且是在依法履行国家公务或者是在合法的经济往来中,具有受贿的前提;

2、收集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履行公务中有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且所履行的实际公务或经济往来具有超乎寻常的问题或者有不正常的嫌疑,如在经济往来中实际账务收入或支出明显低于或高于同类行业的标准、建筑工程的造价高于或者明显高于其它同类同时同地的水平等,具有受贿的实际可能;

3、收集的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所拥有的财产具有明显的不合法性,有受贿的结果事实发生。

我国受贿罪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2、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3、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2024法律规定受贿案件证据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受贿案件证据有哪些1、刑事案件的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能够确实无疑地证明犯罪主要事实;2、对于受贿案件来说,一般要有以下证据:(1)证人证言,主要是行贿人跟知情人的描述;(2)被告人供述,即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的陈述;(3)物证,包括银行存折、受贿的珍贵物品等;(4)书证,房产证、转账证明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受贿罪的定义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2023-11-17
    26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要求在我国包括哪些?
    一、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有关证据的规则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发现、提取和固定证据的一种行为规范。尽管目前对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行政处罚程序中收集的证据必须符合《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部分“提供证据的要求”二、下面根据这些要求分述如下:(一)取证时限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时限为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在行政行为作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不在此限。(二)形式要件法定证据的属性主要表现在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在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形式与来源也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加强对证据的形式要件的认识和理解,既有利于规范取证行为,又有利于提高听证和认证水平。1、书证:一是应提取原件并由原件持有人签章;二是提取由有
    2023-03-31
    359人看过
  •  我国离婚的证据要求
    在我国,虽然诉讼离婚无需提供证据,但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定离婚。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就无法让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在我国,虽然诉讼离婚无需提供证据,但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定离婚。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就无法让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 婚 证 据 有 哪 些 ?离婚证据是指在离婚诉讼中,用于证明
    2023-09-14
    196人看过
  • 我国证据规则的立法选择
    实践证明,这样的证据制度对于限制法庭调查的证据范围几乎不起作用,并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侦查阶段所获得的证据材料几乎毫无例外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对审前活动不但不具有监督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侦查阶段的活动。前者突出表现在,即使侦查机关审前活动违法,无论违法的性质是如何的严重,法庭都只能坐视不管;后者则突出表现在,由于侦查阶段形成的各种笔录可以代替本人出庭作证,检察院对证据的调查核实具有极大的局限,导致了法庭认定事实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前活动而非法庭调查。另一方面,由于立法允许法庭调查的证据范围极其广泛,如果不予必要的限制,漫无边际的证据调查将会造成极大的诉讼不经济和低效率,而且,一些极具混淆视听的证据也可能因具备法定证据表现形式而进入调查程序,会造成不正确的影响,误导对案件事实的评价。面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司法实务部门
    2023-06-06
    60人看过
  • 我国受贿罪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2、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3、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监理收多少红包会被判刑监理收5000元以上的红包会被判刑。这种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关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2023-03-06
    290人看过
  • 一对一受贿罪的证据需要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主要是指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证据,包括公职人员的身份证据、任命书、委托的工作任务证据等。(二)、利有职务之便的证据:公务人员工作的职权范围、受贿行为与职务内在联系的证据等。(三)、主观故意的证据: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四)、受贿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受贿的时间、地点、数额、行贿人情况,因何种原因、何种目的行贿等,受贿证据就是证明以上事实存在的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比如受贿的金钱、商品等数量确定、清单;2、书证,受贿账簿等;3、证人证言;4、当事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录音、录像、手机通话记录、短信、微信等。一、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2-26
    94人看过
  • 我国刑法规定行贿罪有哪些
    为达不正当之利益目的而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者,视为行贿犯罪行为。在商业交易或经济往来过程中,若违反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制度,向国家公职人员馈赠财物,且金额达到法定上限者,或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通过各种名目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及手续费者,均应视为行贿罪予以惩处。然而,如因受胁迫而被迫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但并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者,则不应认定为行贿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
    2024-05-18
    327人看过
  • 证据规则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证据规则有: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4-04-19
    153人看过
  • 2024我国的受贿罪减刑条件有哪些
    一、我国的受贿罪减刑条件有哪些1、我国的受贿罪减刑条件主要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受贿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受贿罪自首减刑几年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2
    2023-11-14
    399人看过
  • 受贿案件通常的证据有哪些
    受贿案件与贪污案件一样,其证据要求也需要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所不同的是除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变化外,还有同样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行贿人的证实可能变化,导致这种案件相比贪污案件的认定更难。受贿案件中间接证据的使用:收集间接证据证明这种公务或者经济往来中曾经有过或已经出现过受贿的规律;或者同样公务的其他嫌疑人如果也有受贿的行为,可以间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受贿的可能性,但必须注意不要牵强附会地怀疑而定案。一、民事抗诉的基本条件民事诉讼抗诉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2023-06-22
    436人看过
  • 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存在以下问题:1、仅支票制度上存在空白票据,不允许存在空白汇票和空白本票。实践中,汇票和本票作为大宗货物买卖的支付手段,其重要性远远胜过于支票。将汇票和本票排除在空白票据之外只是短期做法,承认空白汇票和空白本票是实际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2、在诸种票据行为中,空白票据仅存在于基础票据行为即出票行为阶段,在附属票据行为阶段,不允许存在空白票据,即是说,在我国票据法上,不存在空白背书、空白保证、空白承兑等行为。3、可空白的事项仅限于两项:支票金额和支票收款人名称。在实践中,预留出票日和预留到期日在商事交易中被广泛采用,因为将出票日和到期日空白,授权持票人于适当时机补全,使得票据的流通性大大增强了。为此世界各国的票据法都没有做限制,如英国的《票据法》规定“汇票不以无出票日而无效。”4、空白票据持票人滥用补充权时,有关当事人应如何负担票据责任,以及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我国
    2023-04-30
    172人看过
  • 我国票据签章规则包括了哪些内容
    1.依照《票据法》第7条的规定,我国票据签章的方式分为三种:①签名。指行为人亲自在票据上书写自己的姓名或名称,是票据签章最原始的方式。从本来意义上说,只有手书签名,才能充分体现票据签章应有的法律意义。②盖章。盖章是签名的变通方式,指票据行为人依自己的意志,通过在票据上加盖自己的印章,从而完成票据签章。同手书签名相比,盖章具有对照识别简便易行、外观形式固定的特点(赵*华:《票据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但由于盖章不需绝对由行为人亲自进行,可能出现行为人的印章被盗用而令其承担票据责任的情形,所以对于盖章这一方式,行为人应谨慎对待。③签名加盖章。是指在进行手书签名的同时,再行加盖印章,是一种双重的票据签章方式。虽然签名加盖章的方式与单独签名或单独盖章具有完全同一的效力(赵*华:《票据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但因行为人采取了“双重保险”的做法,因而在加
    2023-06-14
    295人看过
  • 在我国包办婚姻要有哪些证据
    一般包办婚姻的举证是不需要太多的客观证据的,只需要提供双方的陈述和各方的认可即可。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即并非由结婚者来决定的婚姻。一、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一般算谁的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这种婚姻所得的财物如果夫妻离婚原则上应当收缴,不返还当事人,也就是说彩礼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离婚的,则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彩礼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结婚前赠与女方的,则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二、被人包办婚姻买卖怎么办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应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
    2023-03-27
    231人看过
  • 受贿案件收集哪些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受贿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受贿人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也可能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如赃款去留、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人证言,如行贿人或知情人的陈述等;侦查机关勘验、侦查笔录等,证明记录受贿钱款的数额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04-2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受贿罪的证据要求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4
      受贿罪的证据要求有: 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主要包括:犯罪分子的身份、犯罪的动机等; 2、证人证言; 3、物证,比如受贿的金钱、商品等; 4、证明受贿来源的书证等。
    • 受贿罪定案证据有哪些受贿罪证据要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1
      受贿案件与贪污案件一样,其证据要求也需要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所不同的是除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变化外,还有同样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行贿人的证实可能变化,导致这种案件相比贪污案件的认定更难。 受贿案件中间接证据的使用:收集间接证据证明这种公务或者经济往来中曾经有过或已经出现过受贿的规律;或者同样公务的其他嫌疑人如果也有受贿的行为,可以间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受贿的可能性,但必须注意
    • 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把握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有哪些方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
      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把握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需在明确证明标准与证据标准的关系的基础上,从正确理解我国刑事构罪的证明标准着手,最终完成对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的正确把握。(一)证明标准与证据标准的关系及我国刑事构罪证明标准所谓证明标准,是指根据法律之规定,承担证明责任的人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2]从证明标准的概念可看出,一方面,证明标准决定证据标准,也就是说,有怎么样的证
    • 我国法律对行贿受贿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
      受贿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
    • 有哪些受贿证据需要搜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1
      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所作的证言。传来的证言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