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验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5 07:31:18 235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符合如下条件:①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和编写人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和资格;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③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④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⑤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⑥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⑦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①主要遗留问题和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尾工基本完成,行政验收前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已经处理完毕;②临时征、占地已经整治完毕并符合归还当地的条件;③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④历次验收或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⑤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原件,图上标注尺寸、实际破坏植被面积算式、各区域破坏植被面积和破坏植被总面积、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可编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可编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可编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稿

原件,经专家评审修改后的报批稿。

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可编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可编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高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高州市公共服务中心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市高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高州市公共服务中心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申请。申请人向高州市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视需要启动技术审查特别程序,组织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听证、检验检测等(2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文和部门特殊审查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州市公共服务中心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申请。申请人向高州市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视需要启动技术审查特别程序,组织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听证、检验检测等(20个工作日),作出验收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合格手续。符合合格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手续;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州市公共服务中心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高州市挂榜路188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高州市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验收合格条件的,方可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填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报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贵安新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初审(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申请条件:1.规建局已审定的总图、单体图;2.项目方案文本已通过新区城规委审查;3.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不可委托办理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2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建设单位自行准备《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
    2023-12-18
    266人看过
  • 天津静海人防行政审批项目地面建筑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凡是本区行政区域内人防行政审批项目的地面建筑竣工均应当办理验收手续。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现场验收。工作人员对照图纸实地测量。——复核。报建与实际相符,出具验收报告;报建与实际不符,下达整改通知,出具书面意见,整改落实,出具验收报告,办结。——接件受理。由申请人提交验收申请表、竣工总平面图等相关资料,工作人员确定所报资料是否齐全,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静海区人防办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防办拟定的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和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67号第二条;《天津市实施办法》(津人发[2005]7号)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2023-05-29
    343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项目。2)有完整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图纸。3)通过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二、办理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原件原件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4.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初步设计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
    2023-05-31
    300人看过
  • 和平县小水电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2)已妥善处理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3)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的其他规定;4)技术改造1000kW以下电站(不含1000kw);5)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二、办理材料须交验原件须交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和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
    2023-05-31
    285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暂无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无三、办理流程暂无流程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四、办理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A区A008、A009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八、法律依据无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05-31
    374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国家、广东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附件;2、业务办理人员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是,则进入材料完备性审核环节,否则作审核不通过处理并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3、提交材料齐全的则通知申请人带齐材料提交到指定办事窗口进行业务受理;4、我局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查批复或不予批复的决定;5、通知申请人到办事窗口领取审查决定书或行政许可证,并作办结处理。窗口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1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
    2023-11-30
    129人看过
  • (南山区建设工程开设路口审批城市更新项目)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1)属于城市更新项目;2)属于在市政道路上开设永久路口的;3)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4)已取得《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5)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二、办理材料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文件。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通过窗口提交的:——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
    2019-10-03
    265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在哪个位置
    一、办理地点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办理地点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法律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第一条至第十六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会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实行先批准后开发、利用,谁开发、利用谁保护,谁经营谁治理的原则。第三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修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工业企业等新上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凡会引起水土流失的,必须持有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
    2023-05-28
    128人看过
  • 韶关芙蓉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多久时间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机构韶关市水务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4.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023-05-11
    255人看过
  • 黔东南州建设用地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4-10公顷)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2、《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征收的土地或者转用的农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批权限为:(一)使用土地不足1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备案;(二)使用土地1公顷以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
    2023-12-20
    260人看过
  • 封开县饮用水供水单位新、改、扩建供水工程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出申请:1)提供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源水质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合格报告,其中以地表水为水源的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T/T14848)要求;2)提供当地取水口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的综合评价合格资料;3)饮用水供水单位选址、设计、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4)能够提供所使用的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有效卫生安全证明材料。二、办理材料内容填写完整、清晰,由申请单位填写并盖单位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单位出具的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
    2023-05-31
    70人看过
  • 六盘水新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中、小型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申请条件:1.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齐全;2.已经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条件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一)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提出总概算;(四)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进行施工图设计;(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根据批准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审查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字【2003】第18号)第三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
    2023-12-06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水土保持设施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件中应当包含水土保持设施的要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7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备案,审查后续设计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包含水土保持任务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同
    • 如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调规划。预审。农用地转用。招拍挂。土地出让。建设用地批准。
    • 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编制可研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性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内容与规划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将编制好的可研性报告上报市发改委。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将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总说明;包括从土建、结构、设备、预算、消防、规划各方面要详细、明确。将上报发改委的资料,组织项目初步设计论证会,邀请各位专家参加论证。将论证会结论,土地证、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条内容是些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5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前,对拟批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作出审批决定后,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告。
    • 关于审批建设用地的流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
      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