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道对方户籍所在地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立案后会公告送达,法院判决你方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但现在只有向法院起诉这一条途径了。
相关法律知识: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2、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一、借条和借据有什么区别
1、没有区别,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
2、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
3、“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卷款逃跑罪如何追究罪罚
430人看过
-
欠款人逃避责任,借款人如何要回借款?
227人看过
-
债务人拖欠款项,卷款逃跑,如何是好?
314人看过
-
员工卷款逃跑如何报案
466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能否追回借款?
184人看过
-
如何追回借款人未归还的钱款
455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
卷款逃跑未去如何定罪?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2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卷款逃跑,可能涉嫌贪污罪,如果是一般公司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以贪污罪来说,《刑法》规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
欠款人逃跑,能怎么追回欠款福建在线咨询 2024-09-25【法律意见】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
-
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如何维权追回借款?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30一、诉前财产保全 为了解决欠债人的问题,可以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欠债人的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资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欠债人的财产,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这样做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二、到法院起诉还款 只要有欠债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