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驰名商标实行“事后认定,被动保护”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12:26 416 人看过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驰名商标实施特殊保护的前提,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包括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

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属于行政认定,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进行司法认定。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商标民事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主张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该商标是否驰名的认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纠纷中涉案商标是否驰名,是审理和判决的基础。因此,赋予人民法院驰名商标认定权是其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也是商标执法工作的需要。

无论是行政认定,还是司法认定,都采取个案认定,并都是依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启动的。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主动认定。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效力,只在个案中有效。经认定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其效力仅在发生争议的本次案件中有效,不能当然地适用到其他争议案件中。也就是说,当发生新的争议时,驰名商标所有人还必须再次提供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由认定机关再次予以认定。这样规定,符合驰名商标动态保护的特点。

我国现行法律有关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已达到国际公约要求的最低保护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驰名商标相关文章
  • 新华社:造假案后是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异化
    福建石狮市漂流岛服饰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起诉材料,轻易获取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近日,这起造假案露出了马脚。判决该案的抚州市中级法院也对案件启动了再审程序。一家在当地默默无闻的小企业,弄虚作假、伪造税务机关公章获取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这起看似荒唐的造假案背后折射的是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异化。根据我国《商标法》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可以在个案中获得更高程度的法律保护,他人抢注、复制、模仿该驰名商标,以该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或商号、注册域名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侵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法律专家指出,驰名商标认定实质上是对商标保护的一种手段,强调个案处理、被动保护,驰名商标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并非荣誉称号。但是,在现实中,驰名商标就是作为一种带给产品美誉的东西而被追逐的,而且参与其中
    2023-06-05
    89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邓宏光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关键词:商标法驰名商标淡化混淆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引入了商标反淡化制度,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然而,该司法解释以并无商标反淡化因子的《商标法》第13条为基础引入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而且使商标淡化寄居于商标混淆之篱下,在理论上难谓妥当。另外,该司法解释未合理地限制商标反淡化的适用范围,可能加剧驰名商标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失衡状态。目前,我国商标法理论对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深入研究,在现实中也欠缺实施该制度的必要环境,因此,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的基础上,于2009年4月23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司法解释作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理论之集大成
    2023-04-23
    467人看过
  • 驰名商标认定在我国保护的现状如何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现状: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两种基本保护模式。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标之中,从七个方面进行认定:(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或地区的销售量及区域;(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5)该商标最先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6)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或地区的注册情况;(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主动认定驰名商标可以为驰名商标所有人提供事先的法律保护,使权利人一旦察觉、发现有侵犯其权利的现象,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动认定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时,对个案中的商标进行是否驰名的认定。它以
    2023-05-02
    221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根据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四种:途径一: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证明其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途径二:在争商标争议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院第十三条规定的,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请求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3-04-23
    73人看过
  • 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有什么区别,对于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一、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有什么区别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区别主要在于: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将以国家工商总局的名义统一进行公告,并且将进入全国工商网络系统。二、对于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与大多是国家
    2023-06-27
    291人看过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作了哪些具体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作了如下规定:1.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2.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13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2023-04-23
    186人看过
  • 商标驰名认定与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规定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即只进行个案认定和认定被动原则,驰名商标只可以在个别商标纠纷的案件中由当事人申请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得主动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另外,商标持有者不得在产品上注明驰名商标,只能在申请保护时利用驰名商标受特殊保护的地位维权。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第五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
    2023-07-14
    327人看过
  • 我国对驰名商标进行了哪些保护,它有哪些特殊的限制
    我国着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在中国注册的着名商标的保护部分着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其真正的所有者是长期使用,为培养该商标声誉而努力的经营者,着名商标先被他人注册或使用时,必然会损害该着名商标及其所有者的正当权益。因此,有必要对商标注册制定一个例外的规定,即商标权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其知名度获得。《商标法》规定,同样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印的。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着名商标,容易混淆,不注册禁止使用。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者和利害相关人员可以委托商标审查委员会裁定取消注册商标。恶意注册的,着名商标所有者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2、放宽着名商标注册显着性的要求,着名商标本来就缺乏显着性,但长期广泛使用而广为人知,一般给予青岛啤酒、可口可乐等注册,反映了地理名称和原料,但长期使用,具有识别性,也被注册。3、给予着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2023-08-18
    53人看过
  • 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是什么?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是什么?我国目前并没有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仅有被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第二条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三)符合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第三条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不予审查:(一)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立不以商标驰名为事实根据的;(二)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而不成立的。原告以
    2023-05-22
    103人看过
  • 商标驰名程度对保护范围的影响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3、注册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和绝对保护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和绝对保护世界上许多国家对驰名商标实行保护措施,法国、德国、美国、英国、瑞士、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外,还有如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丹麦、芬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印度、伊朗、肯尼亚,墨西哥、秘鲁、波兰、葡萄牙、苏丹、瑞典、土耳其等国也都对驰名商标实行保护制度。但由于对“驰名商标”理解的差
    2023-07-11
    155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由哪些机构认定
    1、向工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地方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请求。地方工商部门经审查后逐级上报至商标局,由商标局做出认定。2、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3、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至少5年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4、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已注册驰名商标的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什么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
    2023-04-06
    87人看过
  • 创立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
    上海忆斯恺商标事务所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品牌是价值链上最有价值的环节,经营者品牌意识的逐日提升,使品牌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焦点,品牌优势成为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核心资源。而在目前,驰名商标无疑是每个品牌经营者孜孜以求的目标。所以,许多企业不惜代价,千辛万苦去取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且往往以为取得了驰名商标的称号就好比是有了护身符,成为金刚不破之身,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知名度可以越来越好,市场可以越来越强,品牌的保护力度可以越来越大但事实是,驰名商标不是看的,是干的;驰名商标不是贡的,是要用的。(某领导在浙江省品牌研讨会上讲话)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代表着产品或服务的荣誉和象征,它好比是柄双刃剑,如果没有科学先进不断创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没有与驰名商标相匹配的不断提升的产品品质和服务保证,结果要么是昙花一现,要么也会因为缺乏内涵而终黯然失色。驰名商标于企业而言,是锦上添花的光环,不是雪中送炭的
    2023-04-23
    114人看过
  • 要保护我国驰名商标该怎么申请?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一、商标侵权的形式是什么商标侵权的形式如下:1.将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2.在相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在不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3.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4.将他人商标注册成企业商号的。5.将他们商标注册为域名。7.他们在先企业商号在装潢设计中突出使用侵害到他们商标权的。8.直接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侵害其商标专用权的。9.恶意模仿抢注、以欺骗的手段抢注他们商标的。10.明知是侵犯他们商标权的商品而依然销售的。二、驰名商标的确定应考虑哪些因素驰名商标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2、该商标的使用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
    2023-03-22
    341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中国法律给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中国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是基于注册原则,因而普通非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但驰名商标则例外,即使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在商标法保护之列。2.在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普通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时效为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如果对方的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对驰名商标既不要求必须已在中国注册,也未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3.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主管机关则必须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审查该企业名称是否属于"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的情形。4.普通注册商标只能在所注册的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已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或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而且
    2023-04-23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驰名商标
    相关咨询
    • 我国如何制定驰名商标的保护法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 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简介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01
      “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为履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义务,在商标法中增加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实践中,存在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的误区,盲目追求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说。   为了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新商标法遵循了“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明确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商标法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在商标案件中提
    •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对我国的驰名商标是怎样认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只在该国的领域内受其本国法律保护,超出该国范围,则不受他国保护。某个商标可能在某国有很高的市场评价和公众认可,但由于商品销售未及于其他区域,在别国可能就没有多少知名度,也就无从谈起驰名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商标的驰名性认定虽然无需以在我国注册为前提,但应当坚持域内性原则,即国内驰名原则。某些商标虽然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但其指示的商品或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的公
    • 驰名商标认定在我国保护的现状如何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6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现状: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两种基本保护模式。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标之中,从七个方面进行认定: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
    • 我国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保护原则是什么,驰名商标的保护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一般分为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两种相对主义保护原则是指禁止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与商标所有权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巴黎公约》采取的是相对保护主义原则;绝对主义保护原则是指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包括与驰名商标商品不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协议采取的即是绝对保护主义原则法。商这种绝对保护的条件即只有当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