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14:00 234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退市发生的争议,辞退、辞职、辞职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纠纷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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