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债权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40:17 287 人看过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支付了价款,出卖人没有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务人,买受人是债权人。如果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了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权人,买受人是债务人。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购销合同和技术合同区别有什么

1、概念不同

购销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技术协议是作为技术合同的补充部分,主要对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内容进行规范的.技术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一般应考虑所行业的规范,但现在还没有专门的管理条例。

2、特征不同

购销合同的特征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技术协议是作为技术合同的补充部分,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3、税费优惠政策不同。

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1)买卖合同是典型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

三、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中债权人有没有留置权
    买卖合同债权人一般是不享有留置权的。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其他规定等。买卖合同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
    2023-07-29
    29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死亡债权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怎么写被告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应该写清楚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还有一些基本信息,包括有文化程度,姓名,性别,年龄。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是继承人、受遗赠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
    2023-03-14
    475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不是只有发生债权人的才有留置权
    买卖合同中债权人有留置权,在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如果债务人没有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也没有违约的,则没有留置权。一、租客不能支付租金能不能保留承租人财产租客不能支付租金不能保留承租人财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财产,并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明确规定,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因其他合同、不当得利、管理和侵权而享有留置权。二、留置权司法解释相关条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规定行使留置权。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
    2023-03-23
    218人看过
  • 遗产房买卖谁是权利人
    一、遗产房买卖谁是权利人1、遗产房买卖实际所有权人是权利人。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房产权发生变动,在面临房屋实际权利人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不一致的情形时,法院保护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过确权程序,应当将房屋确认给实际所有权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品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二、二手房买卖是否有遗产税二手房买卖没有遗产税目前我国对二手房买卖是否有遗产税没有作出规定,另外,目前我国还没有设立遗产税这一税种所以在二手房交易时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是房犀契税。三、小三有权利分遗产吗1、小三不可以分割遗产,小三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当然不可以继承遗产。只有合法的配偶之间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让小三继承遗产的,则此时小三是可以继承遗产的。而且小三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其与出轨一方所生的孩子是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
    2023-06-12
    194人看过
  • 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
    卖家按约定完成供货后,买家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候。卖家是债权人,买家就是债务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一、欠钱无能力偿还家人要承担责任吗没有义务,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亲属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债的相对性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
    2023-04-06
    39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一般是谁拟定
    买卖合同在买方发起时一般由买方拟定,在卖方发起时一般由卖方拟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但不管是由哪一方拟定,都须当事人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才有效。民法典如何拟定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华
    2023-08-04
    349人看过
  • 合同买受人是谁
    一、合同买受人是谁就是买卖的买方,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有以下这些:1、支付价款。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2、检验和接受标的物。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并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验,并将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如在合理期间或自标的物收到后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但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3、通知义务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买受人在履行检验后,如遇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如果买受人怠于通知,则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出卖人明知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
    2023-05-06
    296人看过
  • 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
    一、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遗产能由继承人继承,而买卖合同的债权是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接受遗赠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1、如果被继承人遗产只有受遗赠人继承的,受遗赠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2023-06-14
    268人看过
  • 买卖合同找谁做
    仲裁委员会
    一、买卖合同找谁做一般情况下是卖方编写,然后需要买方的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哪方提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能接受。二、产品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一)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二)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三)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四)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五)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2023-04-30
    32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只是债权
    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只是债权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很多,不仅有债权纠纷,还有合同效力纠纷、违约纠纷、,et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以认购、订购、转让等方式收到买受人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预约等,因一方当事人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的规定办理;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退还定金:,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价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价款两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合同无效、解除或终止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价
    2023-05-07
    14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一般谁是甲方
    一、买卖合同一般谁是甲方买卖合同中,对于谁是是卖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实践中甲方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方或卖方。二、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都有哪些第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第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三、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
    2023-06-15
    188人看过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有权归谁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有权归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所有权转移情况有哪些一般而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所有权的转移有下列两种情形:(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即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时起转移,至于是现实交付还是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交付)则在所不问。1、这种所有权转移方式符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宗旨和本意,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客观原因(如经济实力不足)无法偿清全部价款,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以解资金不足之急,同时出卖人出售该标的物的目的在于转移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取得与之相对应的价款,并非转移标的物的使用权从而取得资金(如租赁);另外出卖人为扩大销售量,利用给买受人以“期限利益”的方式推销商
    2023-04-01
    79人看过
  • 对于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
    买卖合同有几个债权要根据合同中约定情况而定,一般对于双方合同只要一个债权,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民法典》对于买卖合同的规定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
    2023-02-17
    139人看过
  • 买卖合同金额谁写
    买卖合同的金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写明,把约定事项写清楚即可,尽量更加具体并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以后出现法律纠纷。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办法。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不仅需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并且需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使它区别于租赁合同、借用合同。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指依据合同的规定,
    2023-02-21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中谁是债权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简单点说就是两点, 1.谁履行了合同; 2.谁遭受损害。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就是债务人,因对方不履行而受到损害的就是债权人。 比如买家履行了支付货款义务,卖家未履行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遭受损害,那么买家是债权人,卖家是债务人; 又如卖家履行了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卖家遭受损害,那么卖家是债权人,买家是债务人。 当然,现实生活中往往不能如此简单划分,为此,有一些概念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 是不是买卖合同就是债权行为,买卖合同就是债权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简而言之,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和债权合同是上下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是债权行为。
    • 房屋买卖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怎么区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质量要求;4.包装方式;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7.结算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
    • 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死亡债权的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9
      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者追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谁是抵债房买卖中的买受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3
      1、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中,可以认定买受人已经向出卖人给付房屋全部购房款。 2、依据法律: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