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抚育费、赡养费等案件若干问题的研究纪要
一.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下岗、待业等,收入偏低,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付给抚育费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三.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应计算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需父母给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确无给付能力,本人又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其父母可以不再承担其生活费、教育费。
成年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没有特殊情况而要求父母给付生活费的,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
离婚诉讼涉及未独立生活具有完全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生活教育所需要费用的,应由成年子女起诉,不应合并审理。
四.老年人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负有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应随着赡养义务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对老年人的赡养标准。老年人赡养标准一般不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线。
老年人有基本生活费需要得不到保障,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老年人有固定的经济收入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且子女等经济收入尚不富裕,而要求子女等再承担给付赡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老年人因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不能报销,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共同负担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夫妻离婚后,一方因对方擅自将子女原来的姓改为对方的姓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父(母)或他人的姓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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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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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抚养费最高是否有规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1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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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抚养费最高多少钱的有没有法律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9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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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的抚养费太高,怎样写抚养费判罚过高的上诉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不一定要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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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对抚养费的约定过高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7关于抚养费的承担: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能力自己全部承担,也可以约定完全由一方当事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抚养费的承担与探视没有直接全系。不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有权探视权。 2、如果约定承担抚养费一方出现意外情况,没有能力承担的话,另一方必须承担其应承担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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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高低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