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担保是否是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5:54:39 254 人看过

物的担保不仅仅包括抵押,还有质押、留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抵押物的担保期间多长

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抵押物担保的期间是债务履行之前。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怎样的
    一、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怎样的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抵押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偿还到期债务的约定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无效抵押人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无效抵押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2024-01-16
    261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是否受到抵押物价值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2024-05-03
    75人看过
  • 抵押物担保范围的约定,抵押物担保的限制条件
    一、抵押物担保范围的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约定是指担保责任的范围。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主要是包括对抵押物的估价费、拍卖费及诉讼费等费用。当事人可以根据主合同的情况自行约定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可以小于或者等于主合同的债务,但不得高于主合同的债务。违约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为限,债权人原则上不能要求超过主合同得到履行应当得到的利益。二、抵押物担保的限制条件可以抵押的财产必须具备以下几个限制条件:1.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有处分权。2.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抵押物价值应与所担保的债权金额一致。4.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包括生产设备、日用生活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有价值的动产。在这种情况下,抵押人不但可以占有抵押财产,而且还可以处分抵押财产,抵押的设立并不
    2023-05-06
    366人看过
  • 抵押物是否能由担保人先行处理?
    担保人可以申请先处理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是否需要先处置抵押物再担保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个债务有抵押担保,也有保证担保的,首先处理抵押物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
    2023-07-07
    203人看过
  • 关于抵押期限是否影响担保物权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抵押的期限是债权的期限,抵押期限不影响担保物权。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一、实现担保物权案如何执行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因此,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担保物权最重要的效力,也是担保物权人最主要的权利。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或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行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的实现),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债务逾期仍不履
    2023-02-18
    358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的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628部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92部司法解释共2部部委规章共7部地方法规共1部行业规范共7部第三十五条抵押人所担保的
    2023-06-08
    155人看过
  • 保证担保、抵押物担保、质押物担保三者的区别
    保证担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担保形式,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则均是以一定的财产或物权作为担保物的担保形式。抵押物担保与质押物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其次,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此外,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一、抵押物失效担保还具有效力吗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
    2023-03-04
    111人看过
  • 担保中是不是先处理抵押物
    但保中是先处理抵押物,当债权既有无得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中是不是先处理抵押物?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法律咨询选择本地律师的理由(1)律师的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选本地律师更为经济;(2)建议家属到律所和律
    2024-01-13
    366人看过
  • 抵押品是否为借条的担保?
    借条约定抵押物属于担保条款。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抵押担保条款怎么约定抵押担保是不需要约定期限的,因为抵押权和抵押的债务同时存在。当事人只需要约定债务履行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18
    277人看过
  • 抵押物抵押性质,抵押物担保的一定要公证吗
    抵押物进行担保的,不强制性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银行按揭贷款需要办公证吗需要。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也就是作证的意思。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购房者选择按揭买房时,需向提供按揭的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2、固定经济收入证明。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4、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二、房屋遗产公证的流程房屋遗产公证处公证流程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
    2023-03-29
    365人看过
  • 抵押担保是否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担保不是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这里的登记只是起对抗效力作用。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抵押权生效要件是什么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签订有效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是成立有效的抵押合同。二、无效抵押权买房合同是否有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无效。三、抵押权是否需经登记才有效抵押权不是需经登记才有效,属于不动产抵押的,未经登记无效;属于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
    2023-06-20
    460人看过
  • 抵押声明是否证明抵押担保成立
    抵押声明是否能证明抵押担保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从订立合同时成立,不动产和汽车、船舶等特殊动产的抵押需要登记生效,其他动产从交付时生效,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声明书只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即属于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未约定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声明书在实质上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声明书并不是合同,不能是抵押担保成立。相关法条《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
    2023-06-15
    319人看过
  • 关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适用情形如下:(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一、先后欠款8000借条2万先还谁的钱先后欠款8000借条2万通常需要先还债务期限先届满者的钱,如果其中一个债务关系签署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手续,那么先偿还办理可抵押登记手续者的钱。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
    2023-03-10
    197人看过
  • 抵押物失效担保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如果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灭失的,抵押人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费用或者保险金可以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也可以作为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但是此时如果继续提供担保的,应当认为是重新设定抵押担保,与之前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不是同一抵押权,前一抵押权随物的灭失而消灭。《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024-05-12
    49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物权是抵押还是担保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3
      担保权包括抵押权,但担保权也包括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担保权不仅仅是抵押权。担保权的范围比抵押权的范围更广,两者并不完全相同。
    • 担保中是否先处理抵押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4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个债务既有抵押担保,也有保证担保的,首先处理抵押物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
    • 担保人无实际抵押物是否承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具体看担保合同约定,无约定,连带责任。
    • 抵押物失效担保也是否要承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 抵押物失效是否具有担保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4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所以抵押物失效的,抵押担保也失效。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表现在,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 如果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灭失的,抵押人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费用或者保险金可以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也可以作为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但是此时如果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