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和署名权的关系以及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2:23:54 250 人看过

一、姓名权署名权的关系

姓名权和署名权的关系是对表明权利人身份在不同领域的使用方式。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署名权又叫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二、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署名权包括署名与否的决定权、署名方式的决定权、署名安排的决定权、署名指示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或者变更姓名的权利,并且有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人格权。署名权的主体是作者,但作者并不一定就是创作作者的自然人。而姓名权的主体就是自然人本人,而且法人并没有依法享有姓名权。

三、姓名权属于人身权利吗

姓名权属于人身权利。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诽谤和名誉权的关系,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的区别
    诽谤和名誉权的关系在于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名誉权,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需要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两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主观方面不同、行为方式不同。一、诽谤和名誉权的关系诽谤和名誉权的关系在于名誉权是诽谤罪所侵害的客体。诽谤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损害的就是他人的名誉、荣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二、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的区别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的主要区别: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主观方面不同。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
    2023-07-21
    201人看过
  • 名称权与姓名权有何区别
    我们使用的姓名从法律角度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在生活中很多人将姓名权与名称权混淆,从法律维权的角度讲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如下:(一)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有三:1、法人;2、个体工商户;3、个人合伙。(二)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三)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四)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民法典的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
    2023-08-17
    219人看过
  • 明确署名权与姓名权:探讨两者的含义及鉴别方法
    区分署名权和姓名权方法如下:1、签名权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签名权的各种具体使用总和构成了签名权的内容。明确签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楚地了解签名权,有利于保护签名权,签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签名或者不签名的决定权、签名方式的决定权、签名安排的决定权、签名指示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姓名、要求别人尊重姓名的人格权利;2、名称权保护的对象是权利人的名称。名称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名称。名称权包括:名称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变更自己或名称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良好习俗,只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的使用权。著作权和署名权的区别1.主体不同。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
    2023-07-06
    473人看过
  • 身份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一、身份权和姓名权的区别身份权和姓名权区别是概念不一样。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二、身份权的法律特征1.身份权以人格的独立和平等为前提。古代社会,身份权曾盛极一时,家长权与夫权是其典型代表。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支配,丈夫对妻子的人身支配,这都使得古代的身份权具有严重的人身依附性,体现了人格的不独立和不平等。而现代社会,基于人格独立、平等和尊严基础上的人格权制度日渐昌盛,个人逐渐摆脱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和家族权的支配而具有了独立、平等的人格。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代社会新型的身份
    2023-05-03
    425人看过
  • 姓名权和名誉权分别指什么?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民法典侵犯名誉权与非名誉权的区别名誉权受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四条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2023-07-17
    62人看过
  •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在哪里呢以及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联系是什么
    一、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有哪些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以下方面: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3.取得的程序不同。荣誉权需要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而名誉权的取得无需授予等特殊程序,是自然就享有的。4.能否被取消、剥夺不同。荣誉权可依法被剥夺,名誉权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5.侵害方式不同。荣誉主要是否定、贬低、亵渎他人的荣誉等的方式侵害,或者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而侵害名誉权主要是侮辱诽谤。二、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联系是什么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联系是:第一,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可以把荣誉视为名誉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二,不是财产权但都与财产权相关。名誉权和荣
    2023-06-19
    321人看过
  • 姓名权是相对权吗以及姓名权的一般内容
    一、姓名权是相对权吗姓名权不是相对权。姓名权属于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有的人身权都是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二、姓名权的一般内容姓名权的一般内容包括: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姓名决定权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不使用自己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作者在发表自己的作品时,有权决定署名或不署名;可以决定署户籍登记中的姓名或署笔名。但是,权利人的这种自由受到法
    2022-07-01
    490人看过
  • 姓名权和名称权的法律定义及差异
    (一)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有三:1、法人;2、个体工商户;3、个人合伙。(二)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三)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四)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侵犯名称权的行为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
    2023-07-21
    337人看过
  • 著作权与署名权区别呢
    1、署名权与著作权在主体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范围上来看,著作权包含了署名权。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2、客体不同,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一般来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不是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一、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
    2023-03-01
    264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以及侵犯姓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侵犯姓名权盗用与假冒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姓名权盗用是在当事人不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姓名获得自己的利益,而冒用是直接冒用他人的姓名做一些事情。2.目的不同:姓名权盗用一般情况的目的是获得自己的商业利润,而盗用的目的并不限于活动利润,可能达到自己的一些非法目的。3.实施的方式不同:假冒直接把自己假扮成被冒用人来获得不法的利益,而盗用仅仅利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来提高自己的身价或者品牌名气。二、侵犯姓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侵犯姓名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
    2023-06-07
    137人看过
  • 署名权和署名权的概念是什么
    署名权是指作者享有的被承认为作品作者的权利,。著作权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作者有权要求他人承认其作品作者的身份,这是绝对排他性的;二是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公开、何时公开、在何地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公开程度如何。关于署名权与署名权是否具有相同的含义,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种权利是同一种意见,即作者有权在发表的作品上署名,以表明作者的身份”。另一种观点是“不是一件事,而是两件事,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两种权利”。在立法上,大多数国家将署名权和署名权统一规定,但也有少数国家将署名权和署名权分开规定或只规定了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将署名权解释为“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这也是一部将署名权等同于署名权的立法法。作者署名权是以作者的创作行为为基础,要求他人承认其创作资格的一种权利。它是作者最基本的权利,也是行使其他著作权的前提和基础。签名权的行使,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表明作者身份
    2023-05-07
    91人看过
  • 署名权与姓名权的含义有什么不同
    一、署名权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第一种观点,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联系在一起,容易使人误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第二种观点注意到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区别,准确地把握了署名权的实质,即在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而不管这种标记出于什么目的。在理解署名权的含义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
    2023-04-27
    269人看过
  • 姓名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名誉权纠纷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姓名权名誉权的区别在于姓名权可以对自己的姓名进行更改和使用也可以要求他人对自己的姓名尊重。名誉权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名誉权出现纠纷管辖的地方是被告人的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姓名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姓名权是公民的专属权利,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还可以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名誉权纠纷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规定名誉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民事诉讼法》第
    2023-07-04
    336人看过
  • 姓名权的盗用和冒用有什么区别
    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一样,都是指行为人在受侵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权利人的姓名权。但二者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首先,盗用姓名是以他人的姓名进行民事活动,假冒姓名则不仅假冒他人姓名,还包括故意利用自己的姓名与被侵害人姓名的相同或相近的特点,冒充他人进行民事活动;其次,盗用姓名的结果通常直接损害了被盗用者的利益,而假冒姓名则是使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某种民事、经济及其他活动,假冒者的目的并不是直接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为了牟取个人的非法利益;再次,盗用姓名是未经姓名权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其姓名,而假冒姓名则是指冒名顶替,盗用姓名只是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行为人并未直接以受侵害人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假冒姓名则是以姓名权人的身份直接进行活动,即冒充自己是他人。因此,盗用与假冒他人姓名是两种不同的侵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加以区别对待,不能混为一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
    2023-04-21
    175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姓名权与署名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2
      我们拥有自己的姓名,也经常会在一些地方署名,我们对署名也享有一定的权力,那么姓名权和署名权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署名权的各种具体运用的总和,构成署名权的内容。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以有利于署名权的保护。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署名
    • 姓名权与署名权到底该怎么区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1
      我们拥有自己的姓名,也经常会在一些地方署名,我们对署名也享有一定的权力,那么姓名权和署名权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署名权的各种具体运用的总和,构成署名权的内容。明确署名权的内容,可以更清晰的认识署名权,以有利于署名权的保护。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署名
    • 教育权与姓名权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常见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 姓名权与相对权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所有的人身权都是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
    • 怎么区分姓名权和名誉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8
      二者都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