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21:01:22 194 人看过

首先,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将存在以下的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在工伤治疗期间,其实很难确定伤势的恢复情况,而且有些人在恢复之后还可能会复发,届时就不得不要重新做伤残鉴定。

但是,申请重新做伤残鉴定,按规定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享受这种待遇。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按规定,受有工伤的员工旧伤复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即不再享受这些医疗待遇。

其次,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存在以下的损失;

1、享受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样,需要发生法定事由才能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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