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5:52:10 395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如何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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