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期法院会监视犯罪分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9:42:44 63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被告人患有疾病导致中止审理超6个月能否缺席判决

1、可以缺席判决。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缺乏受审能力,无法出庭受审,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零五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缺乏受审能力,无法出庭受审,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缺席审判。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被告人无法表达意愿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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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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