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A4纸,加盖单位公章。无委托则不用填写申请书内的委托书。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加盖单位公章。无委托则不用提交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加盖单位公章。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的不用提交。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紫金分厅”(http://wsbs.zijin.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校验,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网上申报。
3.考评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考评(特殊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等),10个工作日(不包含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内作出考评结论,出具考评结果文书;特殊审查后,审查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4.文书人员根据决定制作结果文书(证书),5个工作日内更新网上办理信息并送达文书。申请人根据短息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结果,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校验申请材料,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的,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
4.送达人员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批准文书(许可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紫金县紫城镇沿江路62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年)
全文条款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紫金县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怎么申请
173人看过
-
紫金县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21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成都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3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市监察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可以当场纠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纠正;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三、成都市受理通知书》后,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受惠所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
-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是?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4办理地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侯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 联系电话:028-8558895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牛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 联系电话:028-87652170 成都青羊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北三街1号 联系电话:028-86618909 成都锦江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均隆街7号 联系电话:0288444160
-
去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去了,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5.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示意图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8.如果你找的是代办公司,那还需要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需要的申请条件:1
-
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办理流通许可证的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0依据以下规定,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二)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八)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9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5、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该项变更可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