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债务可不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7:15:16 125 人看过

一、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债务可不可以?

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前可以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分割后由所有人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属于共同的,如果在夫妻续存期间存在个人的债务,那么就只能个人来进行偿还,但如果夫妻协商好,同时也可以按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偿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协商,夫妻个人的财产是可以个人做主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债务可不可以?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债务合同可以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吗
    债务可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但一般只有共同债务才会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离婚时,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合同可以在合同地法院管辖吗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的管辖地的选择就很重要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
    2023-08-18
    378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有多少财产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负债执行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效力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登记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是无权处分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追认,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就是无效合同。买受人如果明知一方为擅自处分,或者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就不构成善意取得。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转让给双方的亲属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处分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则单方处分无效。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单方处分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如第三人是夫妻双方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利害关
    2023-08-13
    38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独立行使,因而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23-07-27
    397人看过
  • 夫妻共同的债务一方愿意承担是不是可以
    夫妻共同的债务一方愿意承担是可以的,有约定按照约定的债务偿还方式承担,但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共同债务不偿还可以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自愿离婚意愿并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即可。一、夫妻共同的债务一方愿意承担是不是可以夫妻共同的债务一方愿意承担是可以的,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也是可以的,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
    2023-06-04
    394人看过
  • 存在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独自偿还吗
    1、存在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可以由一方独自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若合同是双方共同签署的,或虽然仅为一方签署,但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会被认定为是共同债务。3、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如何解决债务合同纠纷?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
    2023-02-16
    385人看过
  •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偿还一方借款吗
    民间借贷中,夫妻一方借款,能要求其配偶一起偿还的情况如下: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日止的期间。但一般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怎么分割夫妻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现在主要论述共同债务的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
    2023-03-07
    186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债务应不应该共同偿还呢
    夫妻一方的债务是不需要双方共同偿还的,如果配偶愿意偿还法律也不禁止。一、离婚后信用卡债务怎么算离婚后信用卡债:1、如果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还款义务是否是连带责任夫妻还款义务若为夫妻共有债务则夫妻双方存在连带责任,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无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下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2023-03-27
    31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转移财产给儿子吗
    夫妻有债务,一般不能将财产转移给儿子,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1、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二、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可以吗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的,不会受到处罚。但是如果转让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让行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2023-03-09
    416人看过
  • 有关夫妻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可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由夫妻以共同的意思确认,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能够被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能够完全偿债的,这时候就不需要继续下一步分割程序。不能完全偿还的,就由夫妻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偿还。夫妻双方对共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一、离婚时的债务怎么承担离婚时的债务承担的情况:1、夫妻双方同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4-03
    32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公证后可以返还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协议经过公证,不可以拒绝偿还债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一、夫妻之间财产公证是否有效1、夫妻之间财产公证有法律效力。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
    2023-06-26
    252人看过
  • 一方债务可以保全夫妻共有的房产吗
    确实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是可以执行夫妻共有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意思就是可以先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会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先暂停其他处分行为,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执行会中止;如果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继续执行。当然即使驳回异议,另一方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只要其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可能判决不得执行。当然,不管是驳回异议还是驳回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都是需要足够证据支持的。在另一方采取这些措施后,法院依程序都是需要审查证据,只要查封的属于共同财产,那么一般都是会驳回异议或者驳回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一、
    2023-03-09
    232人看过
  • 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为夫妻债务吗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
    2023-07-26
    495人看过
  • 夫妻间可以请求第三方债权人偿还共同债务吗
    第三方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所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的除外。一、夫妻债务认定的标准是如何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借钱离婚怎么办一方借钱,在离婚后不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债务只能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处理。夫
    2023-03-29
    381人看过
  • 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3-04-23
    46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双方以一方财产还款可以只要共同债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2
      夫妻一方自愿以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法律不予干涉。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追偿。
    • 夫妻对一方债务一方没有共同债务可以不还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9
      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虽然没有签字但是有借钱的合意也需要还款
    • 夫妻可以以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夫妻一方自愿以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法律不予干涉。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追偿。
    • 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债务进行清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8
      1、个人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般不会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单方婚前债务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
    • 一方无债务, 对方可以用共同财产还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3
      一方的债务一般不能用共同财产偿还,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如果是一方的债务,但债务借款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用共同财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