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金发放标准
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875元/人、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登记证明;
3、个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社保局)申领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具体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4号
电话:5500020851
南明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箭道街194号南明区政府
电话:5500020851
云岩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42号
电话:5500010851
贵阳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改革前:贵阳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基数
1、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超过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3、在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温馨提示:度贵州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40.58元。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4号
电话:5500020851
南明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箭道街194号南明区政府
电话:5500020851
云岩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42号
电话:55000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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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登记及申领失业金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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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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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11一、怎样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 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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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可以领取吗, 领取期限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7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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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5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其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最高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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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四年失业保险是能领取几年的失业保险金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1、能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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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的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买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该规定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应理解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应缴费期间,累计缴费满1年,而不限于在失业前一年发生。 也就是说,只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